日 期 |
發生事件 |
可 能 情 形 |
92.02.28
|
連戰、宋楚瑜宣布合作競選2004總統、副總統
|
一、
|
藍軍士氣大振。
|
二、
|
某積極支持陳總統的人士X,看到泛藍居高不下的民調,開始憂心。經過X奔走遊說,聯合一群人研商,有人建議在萬不得已的狀況下,使用最傳統,也最有效「激發悲情、仇恨」的槍擊案。
|
三、
|
為了使槍擊案看起來不像「操縱選舉」,必須找一個泛藍的替死鬼。
|
|
92.04.25
|
陳義雄參加《2100全民開講》,在台南市水萍塭大罵陳總統的畫面出現在電視。(見上圖)
|
一、
|
X 覺得畫面中的陳義雄很激情,鏡頭又出現在全國媒體,事後調出來對全國民眾都有說服力,於是將陳義雄列為替死鬼的可能人選;再打聽他的背景,覺得他的個性(講義氣,願意幫朋友)、家庭(建全、有大批成員,自己又是最年長者,有責任維繫一家人的安危)、政黨傾向都吻合,且有一個交遊複雜的妻舅黃維藩,因而決定就是他!
|
二、
|
X 集團成員之一 Y 開始和陳義雄接觸。Y 可能原來就與陳義雄認識,或透過友人介紹而認識,五月、六月、七月、八月這段時間Y和陳義雄建立不錯的交情。
|
|
92.八月
|
Y 表示遭遇到麻煩,需要購賣槍彈自衛。
|
一、
|
Y向陳義雄訴苦,說自己遭遇到麻煩,直言陳的妻舅黃維藩有辦法弄到槍彈。並拜託勿跟任何人講,就說是自己「想買槍防身」。
|
二、
|
陳義雄做人講義氣,不僅代為購買,並承諾不透露祕密。
|
|
92.12.22
|
經由黃維藩接頭購得槍彈。
|
陳義雄將槍彈交予 Y;Y 再轉交 X。
|
93.一月
至
93.三月
|
選舉民調互有起伏
|
選舉民調雖然各說各話,但是藍綠陣營都得承認,這是一場輸贏極小的選戰。勝負可能在一、兩個百分點之內。尤其是越接近大選日,選戰越趨白熱化。
|
93.03.18
|
沈富雄召開記者會, 就記憶所及證實陳由豪兩度赴陳總統官邸。
|
由於扁嫂為了證明自己沒有收取陳由豪的獻金,曾說「若她有收獻金,阿扁退選」的重話,此記者會不僅重創第一家庭的誠信度,也讓原本在伯仲之間的選情發生巨大變化。
|
93.03.18
|
除了民進黨自己事後「對外宣稱的民調」,普遍民意認為陳總統輸了選舉。
|
一、
|
在一兩個百分點就能左右勝敗的選戰,沈富雄的記者會逼迫 X 決定執行準備已久的槍擊計畫。
|
二、
|
固然許多綠營支持者,堅信即使在沈富雄的記者會後,陳總統仍是贏面居大。但是最後選舉結果(即使發生槍擊案),陳總統只贏0.2%──這事實說明什麼?假如沒有槍擊案,陳總統會贏會輸?如果輸,輸多少?兩顆子彈凝聚的悲情和仇恨,會轉化作多少選票?
|
|
93.03.19
|
總統、副總統遭到槍擊。
|
一、
|
總統車隊來台南之前,Y邀請陳義雄一起去看熱鬧(假如陳義雄討厭陳總統,而且槍手不是他,他不會去湊熱鬧)。
|
二、
|
陳義雄到了熱區,Y與一群人(X集團份子)在現場。在X集團共同掩護下,槍手K在爆竹聲中射擊兩槍。
|
三、
|
總統車隊離去,X 集團也迅速撤離。陳義雄留在現場,他似乎聽到什麼,懷疑是不是槍聲?又不肯定。忽然想到 Y 委託他買槍,警覺到了什麼,急忙拔腿狂奔,往 Y 失蹤的方向(總統車隊行進的方向)追過去。追了兩個街口,沒找到 Y,憂心忡忡前往Y的住處(試看警方公布的錄影帶,黃衣禿頭男像是在「逃亡」,或是在「找人」?他一直張頭四探。逃亡的人,為什麼要張頭四探?要確定巷弄沒熟人,他才走進去?果真如此,他為何不做任何偽裝,還在槍擊現場拔腿狂奔?他到底是怕別人認出,還是不怕?)
|
|
93.03.19
|
總統、副總統遭到槍擊。
|
一、
|
陳義雄離開現場後不回家,據警方解釋,一種可能是在他要丟槍,才繞道遠路;另一種可能是他不走正途,繞小巷,是逃亡時地緣的考量。不管哪一種,全和之前陳義雄「不顧一切」的心境截然相異。其次,也不管哪一種,他都沒道理在巷口「張頭四探」;那些巷弄就在他家附近,那是像「找路」還是「找人」?
|
二、
|
最可能的是,陳義雄害怕 Y 陷害他,因而前往Y住處理論。到達 Y 住處,陳義雄同時見到 X 集團。大夥一起恐嚇他:
1) 槍彈都是你提供的。
2) 你出現在現場。
3) 我們都可以證明你就是槍手。
4) 你敢講,我們就殺你滅口。
5) 你敢讓你家人知道,我們就殺你全家滅口。
|
三、
|
試想,這是什麼案子?X 集團若是包含白道人士,陳義雄敢跟誰講?誰能保護他?更重要的是,他深刻恐懼 X 集團「真敢」,也「真有能力」殺他全家滅口。因而回家以後悶悶不樂,左思右想,覺得只要自己閉口,大家就可以相安無事。卻又擔心X集團反悔,偷偷殺他滅口,因而私下寫了遺書藏在自己房裡的書桌抽屜。
|
|
93.03.26
|
警方公布黃衣禿頭男子相片。
|
一、
|
陳妻懷疑是陳義雄。陳義雄說「自己做的事自己會處理」,並將案發時穿著的黃色夾克剪破,投入金爐內燒毀,且要求妻子替他修剪鬢角,改變自己的特徵。
|
二、
|
看到電視中公布的相片,誰會緊張?除了陳義雄,X 集團更應緊張,因為真正的凶手是他們。從陳義雄的反應來看,他還有「脫罪」的想法。但是,X 集團發現陳義雄可能被警方鎖定,出於無耐,只有殺人滅口。
|
三、
|
X 集團核心成員祕會研商,如何讓陳義雄死得「不太引人注意」?有人建議「自殺」,但因他們不曉得陳義雄寫了遺書,因而遭到否決。最後只好製造「意外死亡」。再研究陳義雄有什麼習慣可能造成「意外」,發現海港捕魚是一種可能。因此在現場先準備一桶活魚,再用魚網纏繞。
|
|
93.03.28
|
陳義雄和朋友約了晚餐,四、五點出門,次日中午被發現沉屍安平港。
|
一、
|
陳義雄出門赴晚餐之約,半路碰到預先守候的 Y 或 X 集團成員,半威脅地把他帶到安平港滅口。
|
二、
|
假如陳義雄真要自殺,他就會自殺。他幹什麼要在自殺前捕魚?自殺的人是多麼絕望!再以陳義雄的體能和自殺方式,只要有一絲一毫的求生意志,伸手就可以搆到漂浮物;他的那種死法,需要多大的死亡決心──這種一心一意求死之人,可能先莫明其妙捕一桶魚,再自己拿魚網纏繞?那桶魚、纏繞的魚網,不是真的「意外死亡」,就是被設計的「意外死亡」,十個福爾摩斯也想不出「自殺」的可能。警方為何會認為自殺?不就是因為遺書?
|
三、
|
陳義雄基於保護家人的心裡,他誰也不敢講(誰清楚真相,誰就可能被滅口;這就是民間盛傳本案「證據到哪,人死到哪」的真意)。但是家人又覺得「他涉及槍擊案」(他的確涉及槍擊案),家人一再追問,陳義雄屢屢欲言又止,弄得家人也認為他就是凶手,以致後續燒遺書、日曆、做偽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