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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我看服貿1》2014/3/28
首先要謝謝我的大兒子,最近十天他提供我許多「反黑箱服貿」資訊,讓我清楚了解許多國人反對的原因。也因為他站在反對的一方,因而讓我決定親自下海,認真研究服貿到底在說什麼、社會反彈的力量為何如此強大,以及我所認為正確的認識又應該是什麼。
當然,我心中的「正確」或許仍有錯誤,畢竟服貿牽涉太廣,內容太複雜,所可能造成的影響更因目前看不到結果而見仁見智。
未正式簽署執行,用結果檢驗它的成效以前,支持者或反對者永遠都是各說各話、難有交集。這就是台灣目前的悲哀──內鬥不休、相互掣肘,因而讓我們的經濟日漸滑落、薪水倒退十五年!
關心台灣前途以及你自己未來的年輕朋友,這篇文章你不可不看。不過在看之前,希望你拋去主見、放空思想、平心靜氣下來。
壹、爭議背景
一、什麼是兩岸服貿協議
完整的名稱是《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以下簡稱「服貿」),是依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第四條所簽署的服務貿易協定。目的是加速市場自由化,減少雙方關稅以及法令障礙,並提供投資者法定保障,使能擴大兩岸合作市場的廣度和深度。
國與國之間進行經濟區域性整合,是現階段全世界的趨勢,否則會被國際市場邊緣化。當然,如果這不是有關兩岸的協議,好比說台灣與日本、韓國、新加坡,或是美國之間的服貿協議,我相信今天不會有任何人對它提出強烈的質疑。
因而爭議的關鍵在「兩岸」!
二、服貿協議的內容
服貿協議包含三個部分:
- 本文 (11頁):計24條,為一般規定與通則。
- 附件一 (37頁):特定承諾表,詳列哪些行業開放,以及開放到什麼程度。這是實質內涵,也是爭議最大的焦點,其內容包含:
- 前16頁為台灣對大陸的承諾。
- 後21頁為大陸對台灣的承諾。
- 附件二 (3頁):服務提供者的具體規定,也就是對投資者的「資格限定」。
上述內容我全都仔細看了。如果看不懂就反反覆覆地研究,也因而不長的51頁,我足足研究了一整天。寫作過程中又不時回頭查對,目前大約看懂了七、八成。
雖然只看懂七、八成,但從附件一可知,大陸對台灣開放80項,台灣對大陸開放64項──大陸開放的項目較多,條件也比較寬鬆,因而對台灣而言,這是一個利大於弊的協議。
當然,這要基於三個前提:
- 兩岸競爭力相當。
- 北京是值得信任的政權,簽署的協議不會受政治力影響。
- 大陸對台沒有併吞的惡意,先是放送利多,後再以商逼政。
三、服貿簽署流程
(一) 原始文件如何產生?
- 翻譯外國類似文件。
- 參考本國類似協議。
- 海基會承辦參謀草擬初稿。
- 海基會邀請學者與專家針對初稿進行討論與修訂。
(二) 談判與審查過程:
- 兩岸兩會談判:獲得共識後再由雙方代表簽署草約。
- 海基會將簽署草約送交行政院。
- 行政院簽核同意,再送交立法院審查。
- 立法院審查過程如下:
- 程序委員會:決定何時排進院會議程討論。
- 一讀:僅朗讀議案「標題」,之後分兩種狀況:
- 審議案:送相關委員會審查。審查會可邀請相關政府官員列席備詢、社會人士出席表達意見;若影響重大,可在審查會召開之前舉辦公聽會,邀請正、反相等比例之政府官員與社會有關人士出席表達意見。
- 備審案:直接送交二讀。
- 二讀:深入討論、修正、重新交付委員會審查、撤銷、撤回等(此次立院爆發衝突,進而引發學運,即在此階段)。
- 三讀:除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外,只得進行文字修正。
- 海基會提交兩岸兩會簽署、執行。
四、審查所需時間
許多朋友說(例如我的大兒子),如此重大協議,政府審查太倉促,別人美韓類似協議反覆討論了八、九年……云云。
我們到底算快還算慢呢?
前述(二)「談判與審查過程」,通常只有1.「兩岸兩會談判」最耗時費力。因為此談判雙方立場不同,各自為己爭取權利,自然會發生討價還價、互有退讓、互有所得的情形。
至於其餘審查與討論,由於參與者都是「自家人」,理論上爭議不應太大,耗時也不會太久。也因此,服貿談判所需時間,通常由「兩岸兩會談判」的進展所決定。
如果雙方都各有堅持,一談就是八、九年就有可能。
可是,如果一方基於「大哥」的心態而心存讓利,更或是另有所圖,談判的阻礙就會大減。
另外,雙方代表一旦簽訂草約,後續「國內審查」若改變原文內容,理論上就得重啟兩岸兩會談判。
至於此次服貿談判與審查的時程又如何呢?
- 2010年6月29日:兩岸簽署ECFA,再依ECFA第4條「服務貿易」規定,得於生效後六個月內就協議內容展開磋商。
- 兩岸經貿業務主管於2011年3月展開服貿磋商,前後歷經2年3個月,2013年6月21日簽署草案。
- 6月27日行政院將簽署草案送交立法院。
- 立院審查過程如下:
- 7月30日,服貿交付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等8個常設委員會聯席審查。
- 8月5日,朝野黨團同意服貿審查之前要召開20場公聽會,其中國民黨江啟臣已籌辦4場,另國民黨張慶忠籌辦8場、民進黨段宜康籌辦8場。
- 2013年10月,國民黨負責的12場公聽會皆已辦完,民進黨負責的部分則進度緩慢。12月20日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公聽會必須在今年3月10日前完成。
- 2014年3月10日,如期開完20場公聽會,國民黨準備推動實質審查。朝野掀起排審爭奪戰,內政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搶先在12、13日排審服貿,朝野數度衝突,議事空轉。緊接著國民黨立委張慶忠排定17日、19日、20日等3天4次會議,密集審查服貿。
五、學運起因
- 國民黨立場:
- 協議草案已送交立院9個月,期間召開20場公聽會,有上千位學者專家、工商界業人士參與討論,然而最後的審查進度幾乎在原地踏步,顯見民進黨刻意拖延,毫無審查的誠意。
- 民進黨對協議內容沒有具體明確的意見(僅少數條文修正了幾個字),卻夾著意識形態全盤否定服貿。
- 重大政策必然有利有弊,不可能照顧全體。服貿是利多於弊,國家未來經濟之所繫。
- 服貿不過便會中斷兩岸兩會其他談判,影響至深且巨。
- 民進黨立場:
- 國民黨仗恃是議會多數,不尊重少數的意見,企圖靠表決強行過關。
- 雖然召開20場公聽會,但全部流於形式,根本是政府的政策宣導會,決策完全不聽民意。
- 17日審查會,朝野黨團為搶攻主席台數度發生推擠衝突,會議主席張慶忠一度被推倒在地。混亂中張慶忠以麥克風宣告開會,並說服貿審查超過3個月,依法視同已審查,送院會存查,並宣布散會。
- 倘若民進黨這時沒繼續抵制,國民黨又堅持服貿是「備審案」,學生未發動學運抗爭,行政院的確可以依據「審查超過3個月,依法視同已審查」讓服貿過關。
- 如今爭議的「法律焦點」在服貿是「備審案」或「審查案」?針對這問題,兩方都可以搬出一堆法律名詞支持自己的論點,而這問題也像如今所有發生在台灣的重大議題一樣──越爭越對立、越辯越迷糊。廣大的群眾,不是被雙方的解釋弄得昏頭八腦,就是選擇相信自己立場支持的一方。
六、政府犯了什麼錯
溝通不良是最大的錯誤。
不過,相信政府也有話說:溝通必須和有「誠意」的一方進行。請問民進黨過去9個月的作為,有表現出審查的誠意嗎?繼續和民進黨溝通下去,又可能溝通出什麼結果?
這解釋似乎有理,但對於政府的蠻憨,我還是要講幾句話。
首先,那20場公聽會是否真的只是流於形式?
我不乏和「公務員」對陣的經驗,他們之固執、之僵化、之高高在上、之缺乏誠意聆聽民意……,不身歷其境很難體會。試問辦了20場公聽會以後,政府可曾因為某人說的某一句話,修改協議內容的某一個字?
如果一字都不曾更改,請問辦公聽會的目的是什麼?
找人背書嗎?
如此霸道,不參加公聽會也罷,越參加就會越火!
再看3月22日江院長前往立法院,他面對面地和抗議學生溝通,瞧見當日他拿著麥克風的解釋,頓時勾起我在海軍的回憶。
15年前,我擔任張騫艦艦長,海軍爆發某艦長在船上聚賭的醜聞,消息一經報導,全國嘩然,媒體群起圍而攻之,海軍當時的處境就像爆發洪仲丘事件時的陸軍。
迫於無奈,海軍總部派我這位「敢說敢罵」的艦長參加某媒體現場叩應節目。當晚八點上節目,早上九點我被傳喚到海軍總部,幾位長官陪我進行了一天的「兵推」──模擬各種問題的回答。
記得那時有一位高階長官叮嚀我:「不要理會別人問你的問題,就單純地、堅決地說出你自己的論點和看法。」
我不明所以地反問:「這樣不是答非所問嗎?」
那位長官解釋:「回答他的問題就中了他的計,被他的問題牽著鼻子走。管他問什麼,就說你準備的資料。」
我點點頭,不置可否。
後來我才知道,公家單位對類似訪談有「教戰守則」,好比說「比喻性的問題不回答、假設性的問題不回答、未發生的問題不回答……」,林林總總十幾條,如今大部分的內容我都忘了。
偏偏我不是「答非所問」的那種人。後來上節目,從頭到尾我都和來賓的問題針鋒相對。然而經過那晚說明,後來媒體對海軍的責難就此消聲匿跡。
反觀江院長,在學運的熱頭上到立院和學生對話,他的表現只讓我想起海軍那位長官的叮嚀:不要理會別人問你的問題,就單純地、堅決地說出你自己的論點和看法。
當天某媒體播出的新聞內容,主播配合剪接的畫面,強調學生領袖陳飛帆多次打斷院長的談話。然而後來透過網路,我看了全程轉播,學生給了江院長說話的機會,開始也讓他講了「不算短的時間」。然而院長只是在那兒自說自話,彷彿在進行政令宣導……,可能宣教不到十分之一,學生就再也聽不下去了。
單看這段,我支持抗議學生,因為江院長沒有溝通的誠意。
假如我是江院長,我會穿一條牛仔褲,穿一件隨便的夾克,融入人群,和他們進行一對一的問答。若要耍一點心機,就是不讓學運領袖掌控會場和麥克風,而是由我穿梭式地在現場移動,面對面讓學生依序發問,再針對問題一一回答。
怕什麼?難道擔心哪一位學生比你更了解服貿?即便真被哪位學生指出錯誤,也沒關係,當場道歉,並保證在一天內回應學生的要求。
不要當場說「不可能」,因為這是民主國家,決定權不在某「一個長官」。
如果那天江院長如此處置,學生當晚會闖進行政院嗎?
很可惜,江院長那天在進行政令宣導──這種善於說教的毛病,江院長不是政府高層的唯一吧?
更典型的,毛病更嚴重的,是不是馬總統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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