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黃河《張鳳強事件檢討》2012/8/10
假如你對紛紛擾擾的政治事件沒有興趣,這篇文章可以跳過不看。
張鳳強是前海軍「一六八艦隊」少將艦隊長。
一六八艦隊駐防蘇澳港,負責台灣東部海域的防衛與監偵,下轄諾克斯級(海軍稱「濟陽級」,如相片一)飛彈巡防艦,以及新近成軍的紀德級(海軍稱「基隆級」,如相片二)飛彈驅逐艦。

相片一:諾克斯級(濟陽級)飛彈巡防艦

相片二:紀德級(基隆級)飛彈驅逐艦
今年七月廿三日到廿七日,海軍在蘇澳外海實施「戰術總驗收」,這是海軍一年一度,「攻擊軍」與「防衛軍」之間的實兵對抗操演。
張少將是防衛軍指揮官,他人在紀德級艦,率領另兩艘戰艦出海操演。
廿六日凌晨,張少將指揮的防衛軍駛出「計畫操演區」,而且繼續向東航行,因為太接近日本與那國島(圖一),一度引起日本海上自衛隊P3反潛機臨空監控。

圖一:「攻擊軍」與「防衛軍」航線示意圖
特別要說明,圖一是「示意圖」。
我已經離開軍中,不可能知道操演區與雙方航線的正確位置。圖一是依據新聞報導,再加上往年我操演的經驗所繪。
整個操演過程除了日本反潛機的臨空,大致上可說是順利圓滿。
卻不料,操演結束,廿六日張少將率艦返港,四天之後,海軍卻以他擅自更改演習計畫,逾越「計畫操演區」,核予記大過一次、調職,並送軍檢單位偵辦。
消息發布,國內群情譁然,連日來各種質疑聲浪如鋪天蓋地捲來。
我曾經身為海軍的一員,自然非常關切此事的發展。
近日各種小道消息、耳語流言、新聞報導、網路文章……,看得我是眼花撩亂。
綜合這幾天的觀察,我的感想如下:
海軍每年都有許多例行演訓,而所有演訓在執行之前,參演單位都會撰寫「作戰計畫」。
撰寫作戰計畫的依據,是統裁部頒布的「演習訓令」。
演習訓令中會明定「操演區」的範圍。
為何要明定操演區?
兩個目的:一是「安全」,二是希望對抗雙方能夠「接戰」。
安全無須解釋,那是所有演訓的第一要求。
至於「接戰」,因為海面如此遼闊,如果兩支對抗兵力漫天航行,可能幾天下來相互之間都沒有接觸,以致在規定的「接戰時段」無法「接戰」,最終白白浪費了演訓兵力。
這次演習,張少將從頭到尾,我可以不客氣地說,他只犯了一個錯誤:操演過程中擅自駛離「計畫操演區」。
除了這個錯誤,我看不出其他任何差錯。
戰術總驗收這種演習,擅自離開計畫操演區,是很嚴重的錯誤嗎?
我參加過海軍無數次的演訓,也曾經兩度親手撰寫「戰術總驗收」的作戰計畫,就我的經驗與認知,戰術總驗收在統裁部規定的「接戰時段」之前,若基於安全或戰術考量,短暫離開「計畫操演區」並非不可。
演習計畫本來就只是「計畫」。出海以後,必然會因為天候、海象、海域、水文資料,以及敵情的不同而有所改變。
例如計畫航線的前方有大批作業漁船,或正駛向暴風區,指揮官不能下令改變航向嗎?
或是,艦隊來到操演區的東北角,但是電子截收「敵方艦機」的電磁波仍然來自東北,指揮官也可能下令繼續航向東北,往操演區的外圍航進。
即使沒有任何原由,單單是為了「欺敵」、「驗證新戰術」,指揮官也可以改變計畫。
海上指揮官擁有隨機應變的海上指揮權──海軍從來都是如此!
特別是「戰術總驗收」這種操演,整個操演的重點在最後攻擊軍與防衛軍的決戰。
不像其他操演,例如海鯊,三、四天的操演可能要執行十幾二十次的「子科目」,而每一個子科目都是水面艦與潛艦之間的一次對抗。
可是戰術總驗收,「攻擊軍」與「防衛軍」之間,只有最後,也是唯一的一次決戰。因而嚴格地說,「操演區」的設定是最後「決戰時段」雙方必須待在的海域。
怎麼可能演習的整個過程,雙方都「必須」待在操演區之內?
最明顯的例子是攻擊軍,它由左營出航,向南航經鵝鑾鼻,然後沿著台東、花蓮外海一路北上──整個就位過程不全在操演區之外嗎?
所以,就海軍普遍的認知來看,操演區的設定,對戰術總驗收而言,是雙方在「決戰階段」必須遵守的限制。
至於決戰之前,彈性比較大。
當然,也不可能任由支隊隨意航行。為了「安全」與「接戰」的原則,於是有「統裁部」的設立。
統裁部每小時都會收到雙方的船位,然後會依據現況,適時發布「敵情」,以誘導對抗雙方彼此接近,最終在演習訓令規定的「決戰時段」之內逐行決戰。
不過,只要參演兵力不違反「安全」與「接戰」的兩大原則,統裁官通常不會制止雙方在決戰之前所欲採取的戰術行動。
綜觀海軍此次演訓,張少將所犯的「擅離計畫操演區」,如果他採取的航線如圖二──緊貼著操演區的外圍,我保證沒有任何長官會質疑,他也不會遭到任何處分。

圖二:假設防衛軍航線示意圖
因為海軍的戰術總驗收,在最後的決戰之前,支隊離開操演區的例子不是少數。
當然,若能待在操演區就最好待在裡面;但有時為了某些戰術原因,駛離操演區也不是「絕對不可」的限制。
實在要說張少將犯了什麼錯,請比較圖一與圖二,能看出其中關鍵的差異嗎?
沒有錯,是否離開操演區不是重點,而是支隊太接近日本與那國島。
航行到這個海域,有什麼「於法不容」的事嗎?
也沒有,因為那裡是公海。
但是,在這個敏感的時刻,把三艘大型軍艦帶到這個海域,不是找麻煩嗎?
更重要的是:為誰找了麻煩呢?
單純的演習,由於指揮官的決心,為上層多少的長官製造了多少麻煩──這就是張鳳強犯下最嚴重的錯誤。
張鳳強是我的學弟,跟我差四歲,和我還算熟識。
我跟他打過幾場網球。他的運動細胞特好,水準幾乎比得上職業選手,令我自嘆不如。
我擔任永嘉艦艦長時,他正好在「二級艦艦長班」受訓,有一天下午到我的船上見學「艦船操控」。他是二十幾個學弟當中,唯一能夠在我示範完畢,當場就把「艦船離靠」操控到完美境界的學生。
到現在我還記得,那一天他信心十足、笑容滿面離開船上的畫面。
至於他的待人處事,與長官的應對,都十分成熟。
如此聰明、認真、優秀的張鳳強,怎麼會犯下如此「不長眼」的錯誤?
我左思右想,只能說他太天真、太認真──把一場演習當成真的作戰來執行!
這是什麼年代?
高層長官心中的重點是什麼?
對於演習而言,一是安全,二是不要惹麻煩,第三才是訓練官兵的戰技。
我只能說:張鳳強啊,你在官場白待了二、三十年,怎麼會摸不透事情的輕重緩急呢?
不過,我也想規勸決策階層幾句話:
一、張鳳強是不長眼,但罪不至死。至於他該接受什麼處分,陸、空軍是外行,看不懂;可是我們海軍的學長學弟──管他是退伍或在役,誰不明白?什麼「抗命」、「擅離配置地」,真是讓我們看得痛心疾首啊!
二、台灣四面環海,海洋是台灣的生命泉源,我們應重視海洋的經營,而不是自我縮限。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