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誰是誰非》2013/9/22
首先請大家看一則老新聞。
台中市陳姓女子途經台21線(南投縣魚池鄉路段),被移動式測速照相機拍到超速,她認為警方未依規定在前方設置「前有測速照相」警示標誌,提出申訴後,警方竟出示照片,證明當天「移動式告示牌」就掛在路燈桿上,但她懷疑這是警方事後才懸掛的告示牌。
然而南投縣警局交通隊長陳諸成說,員警掛上移動式告示牌後,會先拍照存證再測速照相,不可能事後補拍,法律上站得住腳,但因民代反映不妥,未來會減少在上述路段測速照相。
陳女指出,她每星期從台中到南投縣魚池鄉探望父親2次,行駛台21線超過3年。去年10月10日下午2時,她與丈夫行經魚池鄉大雁隧道後,在下坡彎道、指標52.8公里處被拍到超速(速限60公里),她超速29公里,已繳罰鍰1,800元。
後來想到,交通法規不是說,警方取締超速須在拍照點前100至300公尺設置警示標誌?印象中當天未見警示牌,遂向台中區監理站申訴。
〔記者張瑞楨/台中、南投報導〕
看完這則新聞,你有什麼感想?
類似的新聞在台灣不少見吧?
留學時我在美國開車,曾經有兩次超速被逮的經驗。
一次是通過山頂之後的下坡筆直路段,警車藏在大樹的後方,粗壯的樹幹遮沒了半個車身,警察又躲在車頭的後面。
另一次更離譜,我開車前往紐約長島的郊外,當地道路狹窄,路邊盡是齊人高的樹叢,警車就「隱身」在綿密樹叢中間的一小塊空地。
真是防不勝防啊!
兩次超速被逮,我能說什麼?
車速限制是法律。超速者違法在先,有什麼資格責問警方「不預先示警」?
取締超速必須在拍照地點之前100至300公尺設置警示標誌──這是什麼邏輯,到今天我也想不透其中的道理?
這和搶匪要求警察在現身抓人之前,必須先鳴笛示警30秒,不有異曲同功之妙?
除非法律有問題──若真有問題,應從修法著手;否則犯法就是不對,怎麼會「理直氣壯」地質問執法人員?
更有意思的是執法人員,竟也把這種莫名其妙的質疑當成合情合理的正事來辦。
這是「是非不分」或「據理力爭」?
台灣另外一個奇怪的現象是漫山遍野的名嘴,這中間有「不算少的一部分」,不單無法善盡「文化人」的責任,反而盡以「危言聳聽」來分化我們的社會。
偶爾在節目中聽到某名嘴講出「警人之語」,我還在奇怪他是如何得知如此隱密的內幕?卻不料,第二天就遭到現世報──某事件證明他前一晚的指控是全然的錯誤。
每每看到這類新聞,我都好奇那位名嘴要如何面對社會大眾,他又能想出什麼理由解釋?
沒想到當晚同一個叩應節目,他好像什麼事都不曾發生一樣,依舊老神在在地放言高論。
可悲啊,誠信在我們這個社會似乎不值一文。
明知實話對自己不利,卻仍堅持說實話的是大傻瓜啊!
這難免讓我想起美國海軍軍令部部長(海軍最高階長官,相當於我們的海軍總司令)耶利米.布爾達上將(Adm. Jeremy Boorda)。

相片一:右邊那位拿著麥克風講話的就是布爾達上將
布爾達上將的從軍路非常奇特──從最基層的士兵,一路爬升到最高階的長官。他在美國海軍可說是樣板人物,也是官兵心目中的偶像。
然而1996年5月16日,他於軍令部部長任內,在自己的寓所舉槍自盡!
再根據遺書說明的原因,只因為他穿著軍服時,曾經佩戴一枚他不曾獲頒的「V」字勳章。
更不幸的是,那張佩戴勳章的相片被美國《星期週刊》雜誌所揭露。
就在《星期週刊》的記者要專程採訪布爾達上將,聽他對這件事有什麼解釋之前,上將羞愧地在寓所舉槍自盡。
很奇怪的反應是不是?
海軍軍令部部長位高權重,竟然為了「錯戴勳章」這種小事而自殺?
不就是「不小心」把一個「不屬於自己的勳章」掛在胸前嗎?
這件事如果發生在台灣,能夠想想當事者可以找出多少理由解釋嗎?
可是在美國,事實就是事實,真相不容辯駁。
再簡單一句話,這就是不誠不信!
不誠不信不單會摧毀一個人的前途,也足以讓他無法立足於社會。之後不管走到哪裡,人們都會用奇怪的眼光看著他──正是這股來自社會的巨大壓力,最終讓布爾達上將選擇了自殺。
誠信不重要嗎?
聽過日本知名高級料亭「船場吉兆」事件吧?
船場吉兆比起台灣的「三井」日本料理,只有過之,而無不及。
2008年5月4日,船場吉兆發生將客人吃剩的生魚片、鹽烤香魚等食物回收,再販售給其他客人吃的不名譽事件。
儘管事發後該店總經理親自出面,沉痛地向社會大眾道歉(相片二),並再三保證日後絕不會發生類似事件。可是,重視誠信的日本人卻不給他們任何機會,致使該店生意一落千丈,有時甚至一整天都沒有客人上門。

相片二:船場吉兆召開記者會,總經理湯木佐知子向社會大眾道歉
這沉重的打擊讓船場吉兆在醜聞發生24天之後的5月28日,不得不宣布歇業倒店。
類似事情如果發生在台灣,會有什麼結果?
記得前一陣子發生的「胖達人麵包」事件吧?

相片三:國內知名麵包店「胖達人」
胖達人是台灣知名的連鎖麵包店,標榜「一切天然」,完全採用「天然酵粉」,可是私底下卻偷偷加入人工香精。
這事經由網友揭發,開始時胖達人還堅不承認,並揚言要提告那位散播謠言的網友。直到事情越鬧越大,胖達人才不得不承認,也迫使他們暫停營業。
不過,暫停營業僅僅3天,胖達人隨即重新開幕。
重新開幕的結果是什麼?
請看看當天《中時電子報》的這則新聞標題:

沒有錯,店裡人滿為患,麵包很快被搶購一空。
當然,你可以說那是顧客拿過去消費的發票來兌換麵包,所以現場搶成一團。
假如你也這麼認為,我們不妨再看另外一項指標。
胖達人的母公司是「基因」公司。
基因公司的股票從出事前8月20日的最低價90元,到事發後一路跌到9月10日的60.2元──短短16個交易日,股價足足掉了33%。
看起來是罪有應得,不是嗎?
可是,再之後基因的股價一路狂飆,截至我寫這篇文章的9月22日,股價已高達96.9元──更短的8個交易日,股價足足漲了60%!
這就是台灣!
今天之所以談這個令人難過的話題,是因為先前寫《給馬總統掌聲》一文引來的讀友回響。
某些讀友來函寫得非常之細、分析得非常專業,讓我也不知該如何回答。
我不是法學專家,對政治也沒興趣,只能講一講我對這件事的整體「感覺」。
感覺固然抽象,但往往它是幾十年經驗的累積。
許多人把「馬王鬥」說成是「外省人欺侮台灣人」,你以為呢?
我認為這件事若真扯到「誰欺侮誰」,那應是「奸巧人欺侮老實人」,而不是「外省人欺侮台灣人」。
其實,管他誰欺侮誰,也不管這場內鬥的結果是什麼,我肯定台灣人民是最受傷害的一群人。
講幾個數字你會明白。
中國大陸最近十年人民平均薪資大約漲了十倍,台灣大約掉了十%。
2012年,台灣人民的平均收入為美金21,592元,新加坡是我們2.34倍的50,714元,高居全亞洲第一,甚至超越美國的48,147元。
同樣是華人社會,為什麼大陸能、新加坡能,台灣卻不能?
這問題不值得台灣人民冷靜下來、拋去藍綠立場,好好想一想?
華人聰明、努力,只要不搞政治鬥爭,把精力專注於經濟,怎麼可能搞不出名堂?
沒聽過一句順口溜嗎──不到台灣不知道文革還在搞?
台灣政治掛帥、內鬥了十幾二十年,這種惡質現象還要持續到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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