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走出文創的路(下)》2010/3/12
中程:提升生活品味
生活品味不是與生俱來,一需要經濟配合,二需要培養。
當然需要經濟配合。
窮人只求活下去,富人才會講品味。
台灣已經達到這個水平,大陸正全面邁向這個水平。
至於培養,就是藝術界所說的「養眼」。
什麼叫養眼?
多看多聽,自然就會分辦好壞。
最簡單的例子就是紅酒。
許多人問我如何分辨紅酒的好壞?
我的答案只有一個──多喝!
完全不必教,也不必講理論,只要多喝。
再鈍、再傻、再沒味覺……,喝多了,必定能品得出好壞。
再舉一個簡單的例子。
進入故宮受訓以前,我對書法毫無興趣,也看不懂中國古畫。
例如相片一,是號稱「中國四大名畫」之一,范寬的《谿山行旅圖》。

相片一:范寬的《谿山行旅圖》
這幅畫美嗎?
以前我不單不會感覺「美」,甚至「不屑一顧」。
然而,經過這次故宮專家的教導,這才曉得欣賞這種名畫要使用放大鏡「一寸一寸」地慢慢研究。
看得越細、越久,你越會驚訝,也越能感受到它美麗的地方(可惜,
相片一:范寬的《谿山行旅圖》我沒辦法將它放到很大,讓你慢慢地仔細欣賞)。
藝術的感覺是需要開發與引導的。
經過這半年老師不斷地說明、反覆地觀察比較,後來真看懂了,也發自內心地感受到中華文物之博大精深、之柔美典雅。
老祖宗五千多年的智慧,是有它偉大的一面!
提升生活品味也需要開發與引導,那同樣是教育的一種,只是沒有基層教育來得那般廣泛、長遠,而是個人對某一項生活內涵的自我修練與要求。
不管什麼生活內涵,從「不懂」到「懂」、從「不在意」到「在意」,只要花一點心思學習,短則幾天,多也不過幾個月、幾年。
生活品味需要教導、需要培養,聽多了、看多了,日積月累水平自然會得到提升。
除了個人的充實,政府當然責無旁貸,要多多支持並舉辦相關的活動。
尤其是文化單位的業管人員,不應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公務員心態,也應隨時告誡自己「官不與民爭利」的古訓。
何苦一開始就斤斤計較「權利金」、「回饋金」、「版權費」?
權利金多收十%、二十%……,政府會發財嗎?
可是,那有限的利益卻可能決定這家公司的成功或失敗。
官怎麼能夠和民爭利?
不單不爭,還要協助私人公司做大、多賺。
私人公司賺得越多,政府稅抽得就越多──這才是雙贏的施政大原則。
近程:異業結盟、創意分享
文創是知識、藝術、點子……,是智慧財產權的一種。
講到「智慧財產權」,直覺就讓人聯想到「專利」、「侵權」、「官司」這一方面的負面事件。
經歷這些事件,心情會弄得很壞;而且,往往還很無奈。
尤其是個人或小公司的創意設計,如果遭到大公司的侵權,那種「小蝦米鬥大鯨魚」的無奈,非身歷其境是很難體會的。
即使沒有其他公司侵權,有個好創意,也投資生產成為好商品,就能夠暢銷,得到合理的利潤嗎?
如今在商場看得越多,也越能體會商場成功的三個條件是:
一、擁有一件令人「感動」的商品。
二、正確的包裝(造勢、廣告、製造話題)。
三、掌握通路。
三者缺一不可,而且每一項都是很大的學問。
例如擁有一個好的創意、絕佳的點子,你以為就能成功嗎?
還早呢!
那只佔了第一項條件中的一小部分(雖然是非常關鍵的一小部分)。
有了好創意,還需要設計、投資、試用、研改……,才可能達成三個條件中的第一項──擁有一件令人感動的商品。
成功需要許多許多條件的配合,缺一不可。
失敗是只要一個該存在的條件沒存在,就會降臨。
如何改善前面談到的種種困難呢?
先別講理論,舉一個實例。
經過這次故宮舉辦的文創訓練,我引用故宮館藏的圖案,設計出具備「中國風」的包裝紙如相片二。

相片二:我設計的包裝紙(中央酒紅色貼紙是故宮的LOGO)
這設計當然屬於我的智慧財產權。至於設計的目的,是希望能通過故宮的審查,成為故宮禮品部分的包裝紙、包裝袋。
別家公司看到我的設計,反應可能如下:
一、不喜歡這設計。
二、喜歡,但考量到權利金,忍痛不採用。
三、採用這設計,手段是:
(一)稍微調整設計,堅持是自己的原創。
(二)付我權利金。
(三)透過協商、合作、交換條件……,不付權利金。
不管是前述哪一種,會比下面的狀況理想嗎?
一、如果現今存在一個「創意分享協會」(會員可為公司,也可為個人),我付了年費,是會員之一。
二、依協會的規定,「公司會員」新設計的產品上市以前,「必須」對協會成員說明設計的構想。如為「個人會員」,可透過「創意發表會」說出自己的設計概念,藉以尋求業界的投資與合作。
三、每個會員都有發表創意的「義務」,不得私藏。
四、發表全程錄音錄影,以確保發表者的智慧財產權。
五、只要沒有同業競爭之嫌(例如有興趣的一方,也想生產包裝紙與包裝袋),其他會員有「權利」使用該項設計的創意,發表者不得拒絕,也不能收取權利金。
六、經過告知與協商,數家「異業」可能同時生產「一系列的產品」。
七、由協會出面舉辦「系列產品」的「聯合上市」活動(記者會、造勢、促銷,甚至廣告);如此一來,除可結合數家公司的力量一起行動,還能共同分擔活動的費用。
八、對「非會員」的侵權事件,由協會出面提起法律訴訟。
假如真存在這個協會,我也透過「創意發表會」說出自己的想法,只要設計夠吸引人,可能同時之間上市的「系列產品」,除了我的設計如願成為故宮禮品部門的包裝紙,其他諸如──某壁紙公司應用在壁紙,某文具公司應用在筆記本封面,某電子公司應用在筆記型電腦與手機的機殼,某瓷器公司應用在杯、盤,某服裝公司應用在服飾,某皮件公司應用在皮包…………,一整套系列,是不是有可能涵含蓋十幾家公司?
這麼多家公司同時引用我所設計的圖案,這對我所擁有的「包裝紙」銷售是有利或有害?
想都不必想,百分之百有利!
為什麼對我有利?
這些包裝紙原本只能應用在故宮,經過如此轉變,可能所有販售「系列產品」的場所都會使用同款包裝紙。
是分享創意的力量大,或私藏創意的力量大?
是結合異業的力量大,或單打獨鬥的力量大?
如果你想出了一個好商機,希望透過哪一種方式行銷?
中國人喜歡藏私,不懂得分享,習慣單打獨鬥。也因此,雖然中國人聰明,大部分也很努力,還佔世界五分之一的龐大人口,中國商人在世界的力量卻始終微不足道。
假如我們能夠分享創意,即使基層教育的方式不夠自由、不夠開放,結合幾十、幾百,乃至幾千家公司的設計人才,會贏不過歐美先進國家?
假如商界能由政府帶頭,結合所有廠商的資源、通路、財力、人脈……,放眼天下,又有哪幾家跨國集團會是我們的對手?
想要走出文創的路,不是光喊口號,而要有具體的決心與行動。
異業結盟、創意分享──這是立即可以做,政府也應該大力支持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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