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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之楚《心同此理?(上)》2014/7/25
常聽人說:「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真的嗎?
為甚麼會有人說:「Once a friend always a friend。」
為甚麼又有人說:「沒有永久的朋友,只有永久的利益。」
王陽明認為「心即理」,即心即理。主張「心理一元論」。趙之楚相信,這是「聖賢」境界。一般人,心是心,就是《尚書》中所說的「人心」;理是理,就是《尚書》中所說的「道心」。
你喜歡這幅畫嗎?人人都喜歡這幅畫嗎?喜與惡之間,有沒有善惡或是非?

人心,是生物的,是先天的;道心,是後天的,是「唯微」的,孟子也認為是要靠教育「擴而充之」的,是學習而後有的。正如荀子所說:「人之性惡,其善偽也。」但是,「人心」與「道心」二者之間,存有「相互影響」的關係。學養(修養)達到「聖賢」標準之後,才能將「人心」與「道心」合而為一。那時,才能如孔子說:「從心所欲,不踰矩。」
有一句十分傳神,100%正確的,描繪「政治人物」的俗話,是這麼說的:「烏鴉落在豬(黑毛豬)身上,只見別人黑。」這是「人心」,是先天的「動物之心」。
從歷史看,古代是這樣,從事實看,現今也沒有改變;從地域看,中國是這樣,西方尤甚;從政黨看,共產黨是這樣,美國的兩黨也是這樣;台灣更是「事事不甘落後」,這方面可說是「後起之秀」…
我們常以「不屑的心態」,恥笑菲律賓的「四大政治家族」,壟斷菲國政治,而將國家弄得「一天不如一天」;又常以「不以為然」的心態,譏諷美國由「軍火商」、「大企業」把持、操縱的「民主政治」,而將美國國勢弄得「江河日下」;也常聽人指責中國大陸「官二代」如何如何的不堪;對共產黨,一黨專政的,「中國獨有」的,「政治體制」的不認同,那就不用說了。奇怪的是,每個國家,都在說別人是「假民主」。言下之意,多少還有點兒「沾沾自喜」的以為,只有自己實行的,才是「真民主」!事實上,有好一陣子,趙之楚也是這麼想,這麼以為的!
其所以會這麼想,這麼以為的理由有二:一方面是「人性」(自私:自以為是)使然,另一方面,則是「事實的必然」。孟子說:「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爭利的結果,必然造成「家破國亡」,殖民主義歿落,侵略帝國的覆亡,都是「爭利」的必然結果。
人的眼睛生來就是「看別人」的,尤其愛看別人的「缺點」。譬如:
馬英九是不是官二代?郝龍斌是不是官二代?宋楚瑜、朱力倫是官幾代?連戰、連勝文不只是官二代,還是官三代、官四代…是台灣除了這幾家「名門望族」之外,就沒有人才嗎?抑是他們「把持」了政壇,阻礙了「清寒才俊」的從政之路呢?當然,也可以說他們是「將門虎子」。那麼,為甚麼不能以「相同的心態」看待大陸的「官二代」呢?這是不是「烏鴉落在黑毛豬的身上」?
這種「愛道人之短」的現象,極可能是自古已然的,或者說是「人類自我保護」尚未進化完善的「基因」。否則就不會有「君子樂道人之善」這樣「期勉」人的語言!
《政治學》上講到「國家的起源」時說:「國家是武力造成的。」這種造成國家的「武力」,不只是用以「抵禦外武」保障生命、財產的安全,更重要的,大部分時間與精力,都是用來「壓制」人民,剝削人民的。古老的專制帝王時代是這樣,現今的民主時代,亦復如此。

威廉.戈登溫說:「政府的存在,從許多充分的事實證明,它是一個『強制』的問題,而不是一個『同意』的問題。」只要進了「這個圈圈」(國家),除了「順從」,還是「順從」。依法選出「依法折你房子、依法奪取你產財(交稅)、依法要你去「殺人放火」(服兵役)的人」,這就是「民主」!人民是主人,難道手拿「權力之鞭」的人是「奴才」嗎?
「國家起源」與「社會形成」的理論是一致的,不管是「性善」(組成社會的目的:互助),或「性惡」(組成社會的目的:維持公道),都是要加入(社會)者,放棄「原始」的自由,接受、服從「社會規範」(法律、道德、武力)的約束…
孫中山先生說的是,政府的職責就是「管理眾人之事」,管與被管者之間,那能沒有「是非」,有「是非」就有衝突。一旦發生衝突,總是「當權者」佔便宜(壓迫、殘害人民)。權力之所以受人熱愛,被人追逐的理由,在此!
想千年帝國,萬世一統的,不只是秦始皇,也不只是「帝王之家」,只要可能,誰不想?誰不極盡所能的,無所不用其極的,培植「接班人」?建立自己的「萬世家業」?「人心之所同」的正是這一點。連戰走到那兒,就將連勝文帶到那兒;吳伯雄不也是為兩個兒子的前途,費盡心思…這也是「天下父母心」,不要責怪!怪只怪自己不是官二代、三代…如果趙之楚的父親、爺爺,當過總統,趙之楚及其後人,就不可能是今天這個樣兒,要淪落,也是三、四代以後的事…
美國政府監視國民、監視外國要員,其實並不是甚麼滔天大罪,錯在不該指責別人不該做同樣的事。台灣的「官二代橫行」,怎麼還有臉對大陸「同樣」的行為(充其量他們也只是「後起之秀」)說三道四?
任何「規範」,都有「瑕疵」,為了補救前法的「缺失」,又立新法,新法不周全,再加補充條文,(譬如:「美國的憲法」,補的「條文」比「原文」還要多)。其結果,就是老子李耳說的:「法令滋彰,盜賊多有。」再完善的法令,都難以應付「瞬息萬變」的人間事。想讓被管理者,人人滿意;被管理的事,事事合理,那是「不可能的任務」…
因而就產生了「惡法亦法」的「法理」,進而又產生了「「必要的罪惡」(necessary evil)的「論調」。總而言之一句話,不管有理無理,「人民」就是必須服從「政府」的管制。在「無政府主義」者的心目中,政府的存在,本身就是「一大罪惡」!
簡單的說:「我們是活在罪惡之中」,或「在罪惡的統治之下」…這是「不得已的選擇」,說實話,也是「最好的選擇」。
面對「生命安全」,一切都可以忍耐,甚至可以放棄。美國過半數的人,認為「違憲」的「棱鏡」案,是可以忍受的罪惡,是必要的罪惡。就是這道理!
話也得說回來,現今「國家的罪惡」,與中世紀,或Dark Ages那個時代的「國家罪惡」又要好的多了,改善多了,進步多了。同樣的,美國的「國家罪惡」也比其他國家好的多。基於「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的道德理想,美國若能「刪除掉隱藏」的「自私意圖」,真心誠意的為「伸張人權正義」而撻伐,是該「喝彩」的。被迫害的民族一定會「引領」以待,等待美國的「仁義之師」。
中國古書上有這樣的記載:「東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都說為何不先來救我?」
從國家的發展史看,「國家」是在「進步」的,我們「人民」呢?是否也在「同速進步」呢?這是值得「反省」的。
國家與國家間,相互指責;民族與民族之間,相互指責;宗教與宗教之間,相互指責;一國之內,人民之間,各團體之間,相互指責…而且都是「振振有詞」。不是說:「心同此理」嗎?人的心中,究竟有沒有一個「相同的理」?
趙之楚可能是被書本害了,天真的相信《大學》的話:「君子有諸己,而後求諸人;無諸己,而後非諸人。」
趙之楚錯了,錯在將「政治人物」,或「一般人」都當成「君子」。其實「政治人物」全是「無毒不丈夫」的典型大丈夫,成就越大的越毒。想想近代國際間的政治名人,就不難發現,趙之楚的「覺悟」是有些道理的!
昨天,澳亞衛視「走進台灣」節目,評論員張友華、黃創夏,評論台灣的「四大政治家族」密謀,可能要發動「9/29起義」:日期是9/29,時機是「民國黨黨代表大會時」,地點是「國父紀念館」(黨代表開會的地方),利用開會時,提議要求馬英九保證對2014年的選舉負成敗責任,一旦失敗,就交出黨主席職位…
可以想像的:一旦馬英九出言負起選舉的成敗責任,2014年的選舉注定非失敗不可,四大家族,寧可要黨主席,而輸掉選舉,這是明顯不過的事實。因為,在他們(四大家族)的心目中,要的是黨權,選舉輸了,還有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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