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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之楚《生活原來是這樣的!(一)》2016/7/8
*開車、聽歌、雜感*
有人說:「生命如歌」,但不知是那一首歌?
是《短歌行》?《長恨歌》?《滿江紅》? 《何日君再來》?《美酒加咖啡》?
《教我如何不想她》…?
這些歌是那一首能代表一個人的一生?
我們對這些歌是不是都有些「認同」的「共鳴」?
是不是對每一首歌又都有些「不以為然」的「不然」?
譬如有人說:「生命誠可貴。」
譬如有人說:「生是苦。」
趙之楚說:「生命原來是這樣的!」

「生命、生活、命運」是構成討論《人生價值、人生意義、人生觀》的《哲學》的主要課題。凡事,尤其是「理念」問題,一牽扯上《哲學、禪學、宗教》,就是「無解」…
事實上,趙之楚的理解是:生命、生活、命運,是三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難分難解,很難區分,很難定義的名詞,也許就是「一物三名」…
有人說:「生命如歌」,趙之楚也認同這樣的說法。只是不同的年齡段,是不同的歌。趙之楚開車,聽國語老歌的時候,這樣的感受格外明顯…
生命真的是如歌似詩,但不是「一首歌、一篇詩」,而是一張集各名家、名曲的CD片,是一本詩詞大全。其中有你喜歡的,也有你不喜歡的,就像每個人自己的「生活」或「生命」或「命運」一樣…
就是同一首歌,同一首詩,其中有你喜歡的幾句歌詞、詩句、曲調;其中也夾雜著幾句你不懂、你不喜歡的詞句或曲調,這些都不妨礙趙之楚喜這首歌、這篇詩詞。
美與善原是不完美的…
人對歌曲的喜好,會隨著年齡、與生活環境變遷而改變:
孟子說:「人少則慕父母,知好色則慕少艾…」慕少艾就是進入《詩經》所說的:「窈宨淑女,君子好逑」的時期:
這一時期的趙之楚最喜歡聽的歌是:《在那遙遠的地方》特別喜歡聽男中音斯義桂唱的。
「在那遙遠的地方,有位好姑娘,人們走過了她的帳房,都要回頭留戀地張望;她那粉紅的小臉,好像紅太陽,她那美麗動人的眼睛,好像晚上明媚的月亮;我願流浪在草原,跟她去放羊…」
當朱迪帶著孩子移民玻利維亞,趙之楚一人留守台灣的那個時段,他常常獨自一人坐在面對群山的陽台上,仰望藍天白雲,聽斯義桂唱的:《教我如何不想她?》
「天上飄著些微雲,地上吹著些微風。微風吹動了我的頭髮,教我如何不想她?月光戀愛著海洋,海洋戀愛著月光。這般蜜也似的銀夜。教我如何不想她?
水面落花慢慢流,水底魚兒慢慢游。燕子你說些什麼話?教我如何不想她?
枯樹在冷風裡搖,野火在暮色中燒。西天還有些兒殘霞,教我如何不想她?」

如今,生活安定了,日子悠閑了,每天開車前往Parks Mall走路,聽的歌也隨意了,不選歌,也不在意誰唱的。覺得每一首歌中都有值得欣賞的詞句、與旋律…
譬如《愛神的箭》趙之楚就只喜歡「情話要偷偷的講」這一句…
情話要偷偷的講,這句話說的是男女談戀愛的私事,戀愛的事,看起與別人沒有甚麼關係。其實不是,絕對不是。人不能離群獨居,與人共處,就沒有絕對的私事…
譬如在公共場所吸煙、酒後駕車、大聲喧嘩、在公共場所男女朋友做過於親蜜的動作,都是國法、社會習俗所不容的,卻都是私事…
大聲說情話,做過分親蜜的行為,將個人的私事,張揚在社會公眾的面前,就成了社會所不容的「妨害風化」的事。
風化,就是《詩經》說的:「風以動之,教以化之……上以風(行為:君子之德風)化下,下以風(諷)刺上」,《論語》中有:「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俗話「風行草偃」就是這意思。
儒家的教育原則是「以身作則」,不論是修身、齊家、治國、甚至平天下,都是主張「道(導)之以德」,在上位的人以德領導,才會有「君子道長」的社會風氣。
今天國際社會,以「沒有永久的朋友,只有永久的利益」為外交最高指導原則,不重誠信,不重視「守恒」,所以國際秩序日趨敗壞。
今天(2016年6月16)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出訪塞爾維亞前,在該國各大報發表「白紙黑字」的署名文章說:「我們要做永久的朋友,真誠的伙伴…」
趙之楚看了特別感動,這才是「中國特色」的外交,儒家的「治國平天下」的政治理念。
台灣的民進黨執政了,這樣以欺騙、鬥爭、製造矛盾對立,以撕裂社會為取得政權手段的政黨,能將國家治理好?那是沒有天理的。
主張「清算鬥爭」的中國共產黨,早期的失敗,就是一個活生生的失敗的前例。重回儒家包容、和諧政治理念的「改革開放」,所顯現的勃勃生機,則是一個活生生的成功的例證。殷鑑不遠,趙之楚除了希望台灣人民好自為之外,就只有祝福與禱告了。
甚麼樣的領導人,就能產生甚麼時代,這是「英雄創造時代」,有甚麼樣的領導人,就有甚麼社會風氣,這就是「君子之德風」。
物質建設比較容易,精神建設很困難。因為精神建設先要「解放思想」。中國改革開放的困難,就在思想解放。思想解放的事,不宜,也不能「操之過急」…
趙之楚年輕的時候,自由戀愛還沒有完全擺脫「父母之命」的傳統。公共場所男女是不能「牽手」的,擁抱、接吻是引起「道德淪喪」驚嘆的行為,甚至被認為是「有辱家門」的行為…
好不容易才走到「男女」可以「自由戀愛」,如今「同性戀」的社會狀態,正處於幾十年前,男女爭取「自由戀愛」的狀態…
據新聞說:「Orlando恐怖屠殺的嫌犯Omar Mateen的行兇動機,就是不久前他在Miami曾看見兩位同性當街接吻。」
後來又說Omar Mateen本人也是一位同性戀者,任何新的社會秩序之建立,難免有些人唱導,有些人力行,也必然有些人會犧牲,這是時代更替的代價。
每次有類似的事情發生,政客們、評論者,都會檢討,或利用機會相互指責,借機建立自己的主張…
兇殺事件之所以屢屢發生,有人說是槍枝氾濫造的禍,有人說是移民造的禍,有人說是宗教極端主義者的不是…
這樣的反省或檢討都違背了孟子所說:「以其直在彼,以其曲在己」的原則,缺少這樣原則的反省,是「紋過飾非」的檢討,是「自以為是」的反省,是將錯誤行為「理由化」的「自欺欺人」的行為,是找不到真正病因的,這樣的反省、檢討是必然無效的。
槍枝、移民、宗教等問題,是近30年或50年才有的嗎?幾十年前為甚麼沒有這樣那的恐怖犯罪?
生活在美國,受教育在美國,享受了美國的自由、人權、與一切社會福利的移民的後代,為甚麼「仇視美國」?甚麼要與美國為敵?
這與美國長期在國外發動戰爭,譬如伊拉克戰爭、利比亞戰爭、敘利亞戰爭、阿富汗戰爭、巴基斯坦戰爭、茉莉花運動、支持各國的反政府組織…有沒有或多或少的牽連?該不該當作檢討的題目加以檢討?
當這些國家被美國,不論以甚麼理由所發動的戰爭所摧殘、揉躝,人民流離失所,眼看他們留在祖國的親人、朋友、同胞,處於「哭訴無門」的境地,這些國家在美國的移民,會怨誰?會恨誰?他們的後代,在父母言論耳濡目染之餘,思想會有甚麼樣的轉變?
美國政治評論家,是不是該從這一方向思考、檢討、反省?
也許再過幾十年,同性公開牽手,當眾接吻會成為「見怪不怪」的平常事,社會在莫可奈何的情形下,不得不妥協,不得不包容的情況下,反彈力道必然會降低。就像容忍「男女可以自由戀愛」一樣,那叫「水到渠成」,就像中國大陸人民不再強烈反對「改革開放」一樣…
在中國傳統的「社會倫理」觀裡,表達愛的親蜜語言、行為,應列為「隱私行為」,暴露在公開場所,在當時的「衛道之士」看來就是「妨害風化」。那時的人比較膽小,怕事,對於「妨害風化」的行為,頂多就是「口誅筆伐」而已…
同性戀遊行,當街親熱,是他們的自由,或人權。在自己享自由、人權時,是不是該含蓄些,不必過分的挑戰傳統道德呢?特別是在社會已經在忍耐同性相愛的自由,或權利,並已逐漸使其合法化,與暫趨認同的氛圍中…
同性戀者是不是也應該尊重一下「情話要偷偷的講」的傳統呢?
和諧,是彼此尊重、退讓的結果。
所以,不論是異性,或同性之間的情話,或親蜜的行為,總宜「悄稍的講、隱密的行」才不會引起社會過激的「反彈效應」。是為了自保,也是為社會安寧著想。
《神秘女郎》這首歌,趙之楚就只愛聽「你不要…也不能…」這兩句的旋律。為甚麼喜歡?不知道。
《秋靜靜的徘徊》只覺得頭兩句的旋律是「沒有理由的好聽」。
人喜歡甚麼或不喜歡甚麼,只有少數是有理由的。譬如喜歡某一首歌的詞句,或旋律,或唱家…也有沒有理由的,譬如趙之楚喜歡《往事只能回味》,並不是喜歡歌詞,也不是喜歡旋律,或唱家,而是出於機緣…
趙之楚與朱迪到台中度結婚假的時候,從台中公園出來,經過「藍夜」歌廳,平生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進歌廳,進去時正好是尤雅在唱《往事只能回味》,聽完這支歌,我們就因「煙味太重」離開了。以後每聽到這支歌,就會回想起自己的「蜜月之旅」…

因為沒有那一篇作品,不論是詩、詞、歌、賦、散文、哲學、宗教等理論性的著作,都不可能是「字字珠璣」的。就算是「珠璣」,也不是人人都喜歡「珠璣」的。生命就像一首歌曲一樣,有你所喜歡的,也有你所不喜歡的。不喜歡的也不能刪除掉,因為刪除了這首歌就完整了,就殘缺了…
我們自己的《生命長歌》是否也是這樣?
歌與詩一樣,是一種文體:譬如:曹操的《短歌行》、白居易的《長恨歌》、岳飛的《滿江紅》。訴說的都是作者對自己生命、生活、命運的表態…
你之所以喜歡某一首歌,那是作者說中了你的心思,是一種「先獲我心」的認同,或共鳴;你不喜歡的,那是遠離你生活經驗的,是你不知、不了解的陌生事物,有些像「對牛彈琴」的效果…
但不知聽者是牛?抑或作者是牛?

生命確有讓人「怨嘆」的一面,不可否認的是:生命自有其值得「讚美」的方方面面…
怨嘆生命是人的權利,讚美生命是人的義務。
趙之楚不讚美生命,也不怨嘆生命。生命是自然的一部分,它不稀罕人的讚美,也不接受人的怨嘆…
活著,在快樂中活著延長快樂;也在苦難中活著,等待快樂;活著是人對生命的責任!
快樂或不快樂,是生命、生活的「身外之物」,是人的心態問題,與生命、生活本身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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