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如果你真的要聽我說故事,你一定會想知道我是在哪裡出生,我是如何度過那倒楣的童年,以及我的父母在生我之前做了什麼。老實說,我無意講述那種大衛.考伯菲爾︻註:狄更斯︽塊肉餘生錄︾的主角。︼式的廢話!首先,這類事情讓我感到厭煩;其次,如果我把父母的私事講出來,他們一定會對我大發雷霆。這種事情很容易使他們生氣,特別是我父親。他們人很好,我並不想說他們的壞話,可是他們的確很容易生氣。再說,我也不是在講述自傳,我只想告訴你我在去年耶誕節前的那段荒唐生活,後來我的身體病垮了,不得不到這裡休養。這些事我都告訴了D.B.︱︱他是我哥哥,現在住在好萊塢。那個地方離我目前的住處很近,所以他常常來看我,幾乎每個週末都來。我打算下個月就回家,他還說要親自開車送我回去。他最近剛買了一輛﹁積架﹂,那是英國製的小跑車,時速可達兩百英里左右,這輛車花了他將近四千塊錢。現在他十分有錢,和從前的他大不相同。他以前在家時,僅僅是個普通作家而已,曾寫過一本︽秘密金魚︾,那是一本了不起的短篇小說集,不知道你讀過沒有?書中最好的一篇就是︽秘密金魚︾,內容講述一個小孩子不願意讓別人看他的金魚,因為那隻金魚是他自己花錢買的。這篇故事十分動人,我讀了以後非常感動。現在D.B.在好萊塢寫他的劇本,唉!我最討厭電影這種玩意兒了,所以你最好不要對我提起﹁電影﹂這兩個字。
  我想,就從我被潘希中學開除的那天講起吧。
  潘希中學位於賓夕法尼亞州的阿傑史鎮,你或許聽過,至少應該在廣告上看過,那間學校幾乎在一千份雜誌上登過廣告,內容不外乎是一個有朝氣的小伙子,正騎著馬跨過一道籬笆之類的,好像在賓夕法尼亞州除了這些事以外,沒有別的事可做。其實,我在學校附近連匹馬的影子也沒見過!在這則廣告的圖案下面寫著這樣的一段話:﹁自從一八八八年以來,我們一直努力把孩子栽培成優秀、有智慧的人。﹂全都是騙人的鬼話!在潘希也像在別的學校一樣,根本沒有栽培什麼人才!而且,在那裡我也沒見到什麼優秀、有智慧的人。也許有那麼一、兩個吧!不過他們可能在進學校之前就是那種人了。
  那一天正好是星期六,有一場潘希中學跟薩克遜.霍爾中學的橄欖球比賽。這場比賽是潘希中學的大事,因為那是一年裡的最後一場球賽,要是潘希中學輸了,看來大家非集體自殺不可。我記得那天下午三點左右,我站在湯普森山頂上看球賽,身旁立著一座曾在獨立戰爭中使用過的混帳大砲!從這裡可以望見球場上那兩隊人馬奮力衝殺的情景。看臺上的情況雖然有點模糊,可是除了我以外,幾乎全校師生都在球場上,我聽見他們為潘希中學加油的叫喊聲,而替薩克遜.霍爾中學加油的聲音卻零零落落的。到客場比賽的球隊,帶來的啦啦隊人數一向不會太多。
  橄欖球比賽總是很少見到女生。只有高年級的學生才可以帶女生來看球賽。不管你從哪個角度來看這所學校,它都是一間陰森可怕的學校,我總是希望偶爾可以看見幾個女生,哪怕只是看見她們抓抓手臂、擤擤鼻子,甚至像花痴一樣地傻笑也沒關係。
  校長的女兒莎爾瑪.摩爾倒是常來看球賽,可是像她這樣的女生,人們實在沒有多大的興趣。其實她人還不錯,有一次我跟她一起從埃傑史鎮坐公車到學校,她就坐在我旁邊,我們便聊了起來。我滿喜歡她的,她的鼻子很大,紅色的指甲修剪得很整齊,胸前還裝了兩個胸墊,讓人看了覺得很可憐。我喜歡她是因為她從來不會誇耀父親的偉大︱︱也許她知道自己的父親其實是個裝模作樣的飯桶!
  我之所以站在湯普森山上看球賽,是因為我剛剛才和擊劍隊一起從紐約回來。我是這個倒楣擊劍隊的隊長!我們一大早就到紐約去和麥克柏尼中學比賽,但是最後比賽取消了,因為我把比賽用的劍、裝備和一些其他的東西,全都忘在他媽的地鐵上了!這件事也不能完全怪我,我必須不停地站起來察看地圖,才知道應該在哪裡下車。結果,我們不是在吃晚飯的時間,而是在下午兩點三十分就已經回到了潘希。搭火車回來時,一路上都沒有人理我。從某個角度來說,這整件事是有點可笑的。
  我沒有繼續看球賽的另一個原因是,我必須去向我的歷史老師史賓塞先生辭行。他得了流行性感冒,我想在聖誕假期開始之前,我是再也見不到他了。他寫了一張紙條給我,希望我能在回家之前去見他一面,他知道,我離開潘希後就再也不會回來了。
  我忘了告訴你,他們開除我的理由很簡單,因為我有四門功課不及格,又不肯好好用功。他們常常警告我要好好用功,特別是下學期一開始,我的父母來學校和綏摩老師談過話以後,可是我仍然我行我素,把他們的話當耳邊風,於是我就被開除了。雖然潘希常常開除學生,但潘希學校在教育界極有聲譽這倒是事實。
  記得那是十二月,天氣很冷,尤其是在這混帳的小山頂上,我只穿了一件擋雨用的風衣,也沒戴手套。上星期,有人從我房裡偷走了我的駝毛大衣,大衣口袋裡放著我的毛呢手套。潘希的小偷真的是太多了,簡直數不清。雖然不少學生家長都是有錢人,可是學校裡照樣有小偷。越是那種貴族學校,裡面的賊也就越多,我可不是在開玩笑!
  我當時一動也不動地站在那尊混帳大砲旁,看著下面的球賽,我的屁股都快凍僵了。不過,我並沒有專心在看球賽,我之所以流連不去,是因為我想和這間學校悄悄告別。過去我也離開過一些學校、一些地方,可是那時我在離開的時候完全沒有感覺。我痛恨這種事情!我不在乎離別是悲傷還是痛苦,只要離開一個地方,我總希望在離開的時候能先作好準備,不然,我心裡會更難受。
  算我運氣好,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讓我覺得:他媽的自己就要滾出這個混蛋地方了!我突然想起了在十月時,有一天我和羅伯特.鐵奇納及保爾.凱姆伯爾一起在行政大樓前面玩橄欖球,他們都是不錯的傢伙,尤其是鐵奇納。那時正好是吃晚飯的時間,天色已經很暗了,可是我們照樣玩得不亦樂乎。四周越來越黑,黑得幾乎連球都看不見了,可是我們就是不想休息,直到生物老師柴柏西先生從教務處的窗口探出頭來,叫我們回宿舍去吃晚飯,我們才被迫停下來。我如果運氣好,能在最後關頭想起這些事情,我就可以好好地和學校告別,至少絕大部分的情況下都可以做到。因此,我一有這種感覺,就立刻轉身從另一邊跑下山坡,往史賓塞老師家跑去,他沒有住在學校宿舍,他住在安東尼.魏恩路。
  我一口氣跑到學校大門口,稍微停下來喘口氣。老實告訴你,我的氣很虛,因為我煙抽得很兇,不過那是以前,現在他們要我戒掉了。另一個原因是,我去年一年內竟長高了六英吋半,正是這個緣故,我差點得了肺病,所以才會離家來這裡作什麼他媽的檢查治療。其實,我什麼毛病也沒有。
  等我喘過氣以後,走過了二〇四街,天氣冷得像在地獄裡一樣,我差點摔了一跤。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奔跑,大概是一時高興吧!我穿過馬路以後,覺得自己好像迷路似的。那是一個混帳的下午,沒有陽光的天氣簡直冷得可怕,每次穿越馬路之後,都會有一種像是迷路的感覺。
  我一跑到史賓塞老師家門口,就拚命地按門鈴,我真的快凍死了!我的耳朵很疼,手指頭連動都不能動了。﹁喂!喂!﹂我扯開喉嚨大喊了起來:﹁快開門哪!﹂最後,史賓塞太太來開門了,他們並不有錢,家裡沒有傭人,每次都是他們自己來開門。﹁霍頓!﹂史賓塞太太說。﹁真高興見到你!快進來吧,親愛的!你一定凍壞了吧?﹂我覺得她很高興見到我,她喜歡我,至少我有這種感覺。
  我三步併作兩步地跨進屋內。﹁您好,史賓塞太太。﹂我說。
  ﹁史賓塞先生好嗎?﹂
  ﹁我來替你脫下大衣吧,親愛的。﹂她說。她的耳朵有點聾,所以沒聽見我的話。
  她把我的大衣掛在門廳的壁櫥裡,我隨便用手把頭髮往後一撥,我的頭髮很短,所以不需要用到梳子。﹁您好嗎,史賓塞太太?﹂我又說了一遍,這次的聲音更大。
  ﹁我很好,霍頓。﹂她關上櫥門。﹁你好嗎?﹂從她問話的口氣裡,我立刻聽出史賓塞先生已經把我被學校開除的事告訴她了。
  ﹁很好!﹂我說。﹁史賓塞先生好嗎?他的感冒好了沒有?﹂
  ﹁好了沒有?霍頓,他已經跟平常人一樣了,我不知道該怎麼說︙︙他現在就在房間裡,親愛的,快進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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