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中輟生|思考強迫入學十二年︾


  政府最近提出了十二年國教計劃,對很多在教育界服務很久的人而言,恐怕大家困惑的是十二年國教究竟定義為何。

  如果以我國國小和國中作為範本,我們不難看出,國教必須符合強制、免費,以及公平的原則。我們政府在全國各地設立了同一標準的國民小學和國民中學,使我國的孩子們,不論他在何處,都可以接受同等品質的教育,這種教育不僅免費,而且具有強制性。

  可是將九年國教延長到十二年國教,是一件簡單的事嗎?假設我們住在鄉下,附近只有一所高職,因為國民教育一定會採區域性的,難道我就一定要唸這所高職嗎?反過來說,假如我就住在建中旁邊,我就可以去唸建中,久而久之,建中的光榮就會走進歷史了,我們也許不喜歡看到國中生為進入明星學校而廢寢忘食,但我們喜歡看到明星學校完全消失嗎?

  我國的國中和高職中間,有不少是私立的,一旦十二年國教,我們如何處理這些私立的高中高職,政府可以補助所有的私立高中高職,使他們可以免費收學雜費,可是這就等於接收了全部的高中高職,政府有沒有這麼龐大的經費是一個問題,最麻煩的是私立中學水準不齊,有的辦得非常好,有的辦得非常差,如何補助呢?就以台中為例,明道中學、曉明女中和衛道中學等等,都是大家嚮往之的中學,但台中也有一些不是很好的中學,總不能一律同樣補助吧!

  國民教育應該有所謂的一致性,也就是大家所讀的都差不多的。我國目前中學裡,仍有不少是高職,而且是私立的。如果我們實行十二年國教,應該是大家都進入高中,職業訓練拖得越晚越好,實在有學習障礙的學生才去唸職業訓練。

  美國的情形就是如此,他們的高中並不過分強調職業訓練。但以我國目前的國情看來,這件事也非常困難。因為有這麼多私立高職,如何能將他們轉換成高中呢?師資就是一大問題。

  照以上的分析,報載﹁延長國教至十二年﹂是不可能的,也不應該,國小升國中,採取免試方式,國中升高中,總不能採免試吧。難怪楊部長說十二年國教將有新的定義。在定義沒有弄清楚以前,一切討論都沒有什麼意義。

  雖然我認為﹁延長國教至十二年﹂為不可能,但我卻要響應連副總統的想法。我希望我們將﹁強迫入學﹂的年限延長到十二年。理由很簡單,國中生不升學,常到社會裡較不好的地方去工作,立刻交上了壞朋友。根據法務部公佈的資料,青少年罪犯中,中輟生的數目是在校生的三倍,但是中輟生的數目是很少的,可見中輟生問題的嚴重性。如果我們看各城市的飆車族,也不難發現其中多為中輟生。

  學生留在校內,不一定要照一般的課程來學習,既使他們學技藝、上體育課,也是好事,因為他們會受到老師正面的影響。老師也許並非聖人,但老師大多數都是好人,沒有不良的習慣,過正常的生活。青少年不到社會去工作,而留在學校內,對他們的人格成長幫助很大。

  這種﹁延長強制入學﹂的辦法,不需要大幅度地修改學制,所需的經費也不需要太多,但會減少青少年犯罪的機會。既然連副總統已經提出延長國教的主張,我們教育界何不好好考慮掃除中輟生,使所有的青少年都留在學校裡。

  我的主張也不是輕易可行的,學校的配合意願是主要問題,因為中輟生常是不喜歡唸書的孩子,如何設計一套適合他們的課程,將是一個非常有挑戰性的工作,基於有教無類的原則,我們仍應努力設計這種課程的。

  原載 八十八年一月十三日︽聯合報.民意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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