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連著又是好幾天,天磊都跟著他父母早出晚歸地出去拜訪親友,中午晚上都在外面被宴請,宴請時被問同樣的問題,回答同樣的話。他心裏膩煩得很,但又不能不去。兩三個星期下來,他的胃倒真的因為裝了太多的油膩而瀉起肚子來了,他父親只好為他婉謝其他的邀請,而讓他在家裏休息。他求之不得。休息的第一天,就賴在床上,阿翠把熬得稠稀恰到好處的粥和兩碟小菜端進房來給他喝,他連了三碗,點上一支煙,伸伸腿,靠在床上養神。

  天美進來,看見他這副悠閒的樣子,撇撇嘴說:

  ﹁怕是裝出來的病吧?﹂

  ﹁誰裝,昨晚還瀉了三次,現在一身都沒有力氣。你坐下陪我聊聊吧,回來之後還沒有機會和你談談。﹂

  天美到廚房叫阿翠把殘碟拿走,又回到他房裏。

  ﹁小蓉呢?﹂

  ﹁跟媽上菜場去了。﹂

  ﹁她現在真是媽的掌上珠了,﹂天磊說。﹁這幾年還幸虧有她,給他們兩個老人解了不少悶。﹂

  ﹁外孫總是外孫,等你有了孩子,媽才能真正的心滿意足呢!怎麼樣,這個夏天要不要結婚呢?﹂

  天磊把香煙熄了,抓抓頭,望望她,又去望天花板。﹁你不要開玩笑,我們根本還沒有機會單獨在一起過,也不知道彼此是否適合,怎麼談得到結婚呢?喂,你覺得她這個人怎麼樣?﹂

  ﹁誰?小蓉蓉呀?﹂

  ﹁見你的鬼!真的,我要你講實話。﹂

  天美不響,一心一意的玩案頭上那個渾圓透亮的玻璃球。那是天磊從美國帶回來的擺設,用來壓紙的,球裏有圖案,轉一個角度,就可以看見一種圖面,很別緻。她手裏轉著球,眼睛看著畫,心裏卻在想著怎麼樣回答她哥哥的問題。天磊回國以前,她每次回臺北,都和意珊見幾次,兩人一起去看電影喝咖啡,或者意珊來牟家陪天美聊聊。天美對意珊的感覺平平,認為她太嬌養,但也認為她心地純良,嫁給她哥哥,也配得上。但這次哥哥回來,她發覺這十年來他改變太多,很多地方成熟得像個中年人,因此完全失落了她熟知的那份魯莽,變得很謹慎,很退縮的樣子。而像意珊這樣嬌的女孩,是需要有一個比較有力量、有衝勁的男人做丈夫的,像以前的天磊那樣。而現在的天磊,又需要一個解事的、經歷過人世的風浪的、有點力量的女孩去配他,意珊卻絕對不是那樣的,所以她認為他們不相配,可是她也不能這樣直說。

  ﹁小哥,這實在很難說,意珊是個好女孩,她很單純,也很真,你可能欣賞她,也可能會覺得她幼稚,全看你們相處之後你的想法。我認為,你先別忙著決定什麼,在留台期間儘量和她在一起,想辦法彼此了解。﹂

  ﹁我也這樣想,雖然我們通了這些年信,但︙︙﹂

  客廳裏電話鈴響,少頃,阿翠進來說是陳小姐的電話,找天磊。

  ﹁你正好趁機會約她來玩,小哥。爸去他們家了,意珊知道你抱病在家,特意來問候,唔!﹂

  天磊拍了她一下肩,趿著拖鞋走了,過了一陣,他進來說:﹁她馬上就來,你也別走,我們大家一齊聊聊。﹂

  ﹁誰那麼傻,我還要上街買點東西呢!﹂說著就走了。

  意珊穿了件粉紅旗袍,短髮上紮了條粉紅緞帶,淨淨的托出那張光潔的臉,清逸、小巧,給夏天的小房間帶進一股小涼風似的。天磊招呼她坐下,叫阿翠倒黑松汽水來,意珊喝了一小口,說:

  ﹁牟伯伯說你不太舒服?﹂

  ﹁沒什麼,這些日子吃了不少油膩,肚子有點不受用。﹂

  就這麼交談了一句,沉默就來了,房裏只有細細的,電扇搖撼的聲音。意珊坐在寫字臺前,對著自己那張彩色照片,覺得一切是真,又不是,一切是實在的,又不是,有許多話可以說,那一句說出來都不頂合適。

  和天磊通信,也足足有四五年了。開始的時候心裏覺得好笑,素不相識的人,通通信,怎麼通得出感情來呢?所以一年也懶得寫幾封主要還是拗不過她父母的意思,做給他們看看而已,同時,在天磊父母面前也有個交代,因為四個老人都一心一意的希望他們好起來。每次去牟家玩,天磊父母的話題就在他一人身上,幾次幾次的把他的照相簿拿出來給她看︙︙。

  慢慢的,那個信中、照片中的人由陌生而變成熟悉,他小小的嗜好,他的行動舉止,他的蠻以及他的文靜,他對母親意外的孝順,她全知道了。他夏天喜歡喝綠豆湯,喜歡吃紅豆冰棒,冬天喜歡抱一本書窩在被裏睡一天或幾天,喜歡在炭火上烤紅薯吃,週末喜歡一連看三四場電影,喜歡和老搭檔一起打橋牌,不太喜歡和大批人混在一起玩,卻喜歡找幾個要好的同學一起騎車去郊遊,也喜歡抽籤或者找瞎子算命,在家裏有點霸道等等。

  當初她答應她父母和天磊通信時,曾經有個條件,她不放棄從大二開始就和她在一起玩的余家俊。余家俊純粹是廿世紀五十年代的臺北產品,念法律,穿小腿褲,打橄欖球,聽熱門音樂,看武俠小說,讀英文會話,騎跑車,擅跳舞,嗜吹牛的男孩。滿身滿嘴的洋,滿肚子的空。怎麼考取大學的誰也不知道,怎麼混下去的也沒有人猜得透。但每個人都看得出來他是十足的高級太保。很多女生認為他很﹁帥﹂,很多女生對﹁帥﹂字佩服得五體投地,因此他有不少女朋友,意珊則是他的特級﹁妞兒﹂。

  大學畢業之後,余家俊被分發到高雄受訓。意珊沒有考取留學,想到南部去找事做,被她父母堅決反對了,只好待在家裏。因為無聊,寫給天磊的信就開始多了起來。第二年,留學考試她又再次失敗。余家俊在受訓期間,結交上了一個綽號叫﹁夜消魂﹂的舞女王翠娥,所以他趕回臺北參加留學考試之後,又匆匆趕回南部,等到榜上無名發表之後,他乾脆就在高雄找了事,和王翠娥公開同居起來。意珊一開始時很傷心,倒不是為了失去了他,而是對余家俊的為了舞女而捨棄她,她感到傷害,她就開始與別人出去玩,同時童志遠夫婦也替她介紹了許多條件很好的獨身,但她與他們玩過幾次之後就失去了興趣。另一方面,她父母還是不捨得她出去為了一兩千元錢而坐辦公廳,所以她空閒的時間愈來愈多,很自然的,她給天磊的信也愈來愈多。何況,自從她幾次留學考試失敗之後,她不知不覺的把出國的希望都寄託到天磊的身上。

  以後的兩年,幾乎每星期一封,通著通著,她更覺得余家俊沒什麼味道了。倒並不是天磊會寫什麼出色的情書,而是他信中告訴她的許多事。並不是那些事的本身有什麼出色,而是他所用的筆調令她覺得他很深沉,一覺得對方深沉,就有興趣探索下去,有些信的片段,她反反覆覆的看了許多遍,現在都能背了,譬如:

  ﹁今天上了一課,開車到南芝加哥去,那帶很髒,滿地是紙屑,風來時貼地的吹。大風時吹起來,貼到行人的臉上,行人都是黑皮膚,忽然括上一張張白紙,看了讓人覺得又諷刺又悲哀。這一帶很不安靜,晚上來這一帶遊逛的人常常會吃到悶棍,然後錢包被割去,運氣壞的,把命都送了。以前有個中國學生,深夜在這一帶走,忽然肩上被人拍了幾下,嚇得半死,回頭一看,是個黑臉膛。出乎意料之外的,那黑人叫他趕快離開那帶是非地,免得遭殃︙︙意珊,黑人也不盡是惡人。﹂

  ﹁今天已有春意了,看湖濱大道邊上的水就可以知道。芝加哥的春天真短,剛站穩,已經去了,然後就是夏天,長長的,悶人的夏天。夏天裏湖濱就擠滿了人,從早到晚。我從沒去過湖濱的沙灘。我母親大概告訴過你我在大學時很喜歡游泳的。來了美國之後,好像在人面前,要用衣服把自己緊裹起來,身和心,都不願露。臺灣現在有很多海濱浴場了嗎?我最忘不了的卻是水源地︙︙﹂

  ﹁有一個柏大的同學自匹茲堡來看我,才一年多,他變得令我不認識了。他的美國太太不久前撞車死了,他帶了個兩歲大的孩子。白天上班,晚上關在家裏喝酒,一個晚上可以喝到兩三打啤酒,不然就沒有辦法睡覺。我勸他帶著孩子回臺灣去,他說他寧願一個人受苦,也不敢浸在別人的憐憫裏。我帶他出去吃飯,他卻以酒代飯。吃完聊天,談起他太太死的經過,他忽然失聲痛哭起來,我想把他帶出餐館,但是喝了一年的啤酒使他發了胖,我根本拉他不動,最後還是好幾個侍者扶他到我的車上。他上了車就睡著了,我卻難過得好久都沒法開車。不是怕出事,而是不知道去何處才好︙︙﹂

  ﹁︙︙我坐在公寓裏,剛剛準備完明天的教材。外面儘是雪,不是潔白的,而是染了人間的齷齪。這裏的冬天真長,每年冬天,我最想念臺灣,有時真想狠一下心,放棄了在這裏十年辛苦所得的結果,而回到臺灣長居。在那一個學校教教書,住在鄉間,種點菜,與世無爭地過一輩子︙︙﹂

  ﹁今天去柏城,竟與以前有許多不同,新來了許多中國人,也不怎麼談得來。剛來的人心理上太年輕,而血太熱了。到舊居那個地下室去兜了一下,住著一個印度人,完全剝奪了我留存在那兒的一些孤寂的情調。有些教書的走了,那個很風趣的聞教授,以及我時常向你提起的陸伯淵。他走時通知了我的,但我不曾去送。現在那個房子還空著,我進去走,滿屋灰塵及蜘蛛網,沒有人知道他們去了哪裏。在這裏的中國人,就這樣有目的地而沒有目的的飄蕩著,換一個地方,換一個職業,也許錢多了,地位高了,但寂寞卻永遠是個拖著的影子,摔不開的︙︙﹂


  ﹁想到就要回到十年不見的地方,心裏有一種複雜的感覺,喜也有,悲也有,多半還是迷茫。一般人看起來我是值得羨慕的,有了學位,有了教位,又有一個這樣好的女孩在等著我。但是我心裏有多惶惑有多怕,只有我一個人知道。有人問我怕什麼,我回答不出來,大概怕一個人寂寞慣了,沒有被人關心慣了,忽然受到各種關注,自己會崩潰的。當然也怕你會對我失望。我父母親嘴裏的我已經不是現在的我了。現在我是顆玻璃球,沒有一點稜角,從前的我,是惹事,惹人,唯恐天下不亂,現在我既怕人,又怕事。我現在這個人,連自己都不喜歡︙︙﹂

  意珊的父母在開始的時候就向她暗示過,如果通信情況好,等她畢業之後把她送出去嫁給他,或是請他回來娶她,兩人再一起出去。但是她一直反對,覺得這樣的婚姻太牽強,而一切要看通信的進展而定。幾年通信下來,她不但習慣兩家父母口中的天磊,也熟悉了給她寫信的天磊,她開始時認為﹁荒謬﹂的事也變得很自然了。他是那麼寂寞,她用盡心計在信上給他一些她的快樂和熱鬧,他對她感激,依賴著她的信。很自然的,情感在信上,也在雙方的心上發展。可是他們從不提到婚姻。那是一種天磊的父母向他提,意珊的父母向她提,而兩人都沒有拒絕過的默契。

  意珊畢業了,但是她的成績不夠好,沒有請到美國任何一個學校的獎學金,同時也沒有通過留學考試。她出國的希望就幻滅了。陳牟兩家暗下都很著急,最後還是陳老伯提出來為什麼不讓天磊回來一次,去國十年,也應該是回來省親的時候了。

  他決定回來之後,意珊的父母就曾向她表示,如果一切事情順利,他們可以在臺灣結了婚,然後以天磊妻子的身份出國,不但牟陳兩家可以親眼看到他們的締結良緣,而且也可以使他們放下一條心,女兒不必在外國辛辛苦苦的讀書了。她父母的意見。她既沒有踴躍贊同,但也沒有露出一絲不願意的樣子。只那麼發嬌的說,﹁媽,你老和我提做什麼,總要等人家回來之後才能決定的呵!﹂

  現在她對他是否失望了呢?有一點,他才卅出頭,卻已滿是中年人的消沉了。她原以為他是深沉,見了他,才知道那是一種近乎頹喪的消沉。她實在不能瞭解像他這樣順利的拿到學位,順利的找到事,而事業剛剛開始,一切剛剛開始的人會這樣的﹁不開心﹂、﹁不積極﹂。她知道他以前的女友眉立,縱使眉立使他傷了心,但也不會到這種程度的!

  她也見到過在戀愛上失意的,但那僅是一時的失意,過後還是蓬蓬勃勃的,何況眉立是幾百年前的事,何況他現在有她。她的書也許讀得不頂好,可是她長得比一般人都好,何況她還真的對他有了感情的呢!固然,她開始和他通信時是抱著﹁通通信也無所謂﹂的念頭,但時間一久,她對他真的有了感情。光是為了這一點,他就應該不是這樣的。

  她並不是想他整天笑,可是她多麼想他能高興一些!像童志遠,他在美國讀了好幾年書,連個博士都沒有拿到,可是回來之後,娶了太太,在大學教書,還不是很興沖沖的在過日子?在很多人的場合,講些他在美國到過的地方,見過的人,鬧過的笑話,引得大家既羨慕,又高興,他自己也高興。天磊那一方面都比他強,比他有光采,可是過去幾次宴會在一起,人家請他說些在美國的事,他總是那麼懶洋洋的說:﹁沒有什麼可說的,中國人在那邊,不管是做事,還是讀書,都寂寞得很。﹂那個神情,好像他一個人在沙漠裏住了十年似的。她也知道他早幾年做各色各樣的苦工,雖然細節不知道。但是她們學校裏,早幾年畢業的在美國讀書,還不是照樣端盤子,採果子、擦玻璃、推草?唯其如此,人應該活得更起勁才對!唯其吃過苦,現在回來,他應該盡情的享受才對!也許,她能使他快樂起來,她不知道該怎麼去試,但是她要試試看。

  她把那個放著自己照片的相架拿在手裏。那個架子很特別,就是兩塊玻璃,後面那塊有兩根圓柱一樣的玻璃棒,托立著架子。因為沒有框,更托出照片的彩色及她臉上的光采及她笑著所露出來細牙上的一排光亮。

  ﹁好乖巧的一個架子,臺灣的鏡框,和這一比,顯得真土氣。﹂

  他站起來立在她身後,和她一起看那個框子,而眼睛卻不由自主的落在框裏那個人、那張臉,那雙眼睛上。眼睛正等著他。那是雙年輕,充滿了對生活的光明的期待的眼睛。他把手輕輕放在她旗袍衣領外的頸子上,然後彎著上身,輕輕在她頭髮上吻了一下。

  ﹁這是第一次我們單獨在一起,是不是?意珊?﹂

  她沒有料到他觸摸她,也沒有料到是這一種只有柔而沒有熱的接觸。

  從前她和余家俊在一起玩,才跳了兩次舞,送她回家的三輪車裏,余就吻了她,那麼不懂得柔的粗暴。她將他推開,罵他昏了頭,他卻那麼樣的把眼睛斜著看她,半笑不笑的說:

  ﹁好沒見過世面,人家美國男孩子第一次帶某一個女孩子出去,送回來時就可以吻她,我們已經在一起玩過五六次了!﹂

  她當然還是生氣,可是又覺得他的話有道理。美國的電影、小說都這樣描寫的。接吻一開始,當然也是別的親暱的動作的開始,她有時惱他的蠻橫,但是她也沒有十分斷然的拒絕過他。蠻一點的男人,對她講來,代表一種男性。所以天磊那個舉動,有點令她難以瞭解。但也許是陌生的關係,她想。雖然他們通了幾年信,但事實上等於初交的朋友。人可以代表全部的信,信只能代表人的一小部分。

  ﹁第一次。幸好你不舒服了,不然恐怕還要過好幾天。﹂

  ﹁我真是怕了,一天吃兩頓大酒席,還要講那麼些客套話。﹂

  ﹁我還以為你們在美國什麼都吃不到,恨不得回來吃上十天十夜呢!我在美國的同學寫信來都是這麼說。﹂

  ﹁當然很想吃,但不是被人宴請,要說些客套話,裝著笑,人家說的事,明明覺得不對,還得點頭敷衍著,這樣吃東西,就完全沒有味道了。﹂

  ﹁不過他們都是牟伯伯當年的老朋友,他們是好意。﹂

  天磊在床沿上坐了下來說:﹁你沒有聽懂我的意思,我並不是不領情,而是覺得我自己領不了情。這樣吧,今天沒有應酬,你帶我去吃點小館子什麼的,好嗎?﹂

  ﹁你不是肚子不舒服嗎?﹂

  ﹁那沒關係,我們吃點清淡的好了,主要的是去逛逛街。不是以留學生的身份,而是像一個出門旅行多年的人回到舊居那樣,好嗎?那天我看見火車道邊上的小食攤不見了,心裏很不舒服,好像明明記得抽屜裏放著一樣自己喜歡的東西,過幾年回來卻沒有找到那種失望。﹂

  ﹁有些吃食店都搬到中華商場裏面去了,像﹃吳抄手﹄,﹃真北平﹄、﹃點心世界﹄等等。﹂

  ﹁可是我相信那個味道一定不一樣。﹂

  ﹁美國有小吃店嗎?﹂

  ﹁有,但每個小吃店都是吃同樣的東西,熱狗與肉餅。﹂

  ﹁噢,這裏圓山動物園附近有個地方吃美國熱狗的,好多人去吃。﹂

  ﹁味道怎麼樣?﹂

  ﹁不怎麼樣。但是生意卻很好。﹂

  天磊忍不住笑了,不是那種開心的笑。

  ﹁當然,那是因為熱狗是美國東西。﹂然後他忍不住說:﹁才回來不久,我發現一般人崇拜美國的心理到了畸形的程度,一樣東西,只要沾上美國兩個字,就都是好的。﹂

  ﹁你當時出國,怕不也是崇拜美國嗎?﹂

  ﹁也許是,當然是!唯其如此,我才曉得這種心理要不得。因為我自己在美國住了十年,真正嘗過了所謂辛酸,才覺得這種觀念是錯誤的。﹂

  ﹁你到底在那邊吃了些什麼苦,能不能講一點給我們聽聽?﹂

  ﹁沒有具體的苦可以講,而我所謂的苦並不是我做苦工,賤賣我的勞力而覺得苦。那是一種無形的東西,一種感覺。和美國人在一起,你就感覺到你不是他們中的一個,他們起勁的談政治、足球、拳擊,你覺得那與你無關。他們談他們的國家前途、學校前途,你覺得那是他們的事,而你完全是個陌生人。不管你個人的成就怎麼樣,不管你的英文講得多流利,你還是外國人。那麼就和自己人在一起,而中國人分很多種,很成功的,自成一派,因為他們是在美國成功的中國人,尋常的中國人不敢和他們來往。另一種就是平常的,如果已經結婚,就把心全部寄託在家,在家裏找到溫暖,四牆之內,有他的樂趣。如果沒有結婚,惶惶恐恐的找對象,整個心思都在組織家庭這件事上,找女孩子,追女孩子、釘住一個女孩子。還有一種是不成功而又沒有家可以躲藏的,就躲在別的不成功的人的友誼裏,一群人在一起,因為一群人在一起時,時間走得快一點。或者,乾脆就流落,做各式各樣低賤的工作,然後豪賭狂飲,忘了自己,紐約有很多這樣的中國人。你必定要問我,我是那一種,我屬於既沒有失敗也沒有成功,既沒有家,也沒有一群人,也無法失掉我自己的那一種,我是一個島,島上都是沙,每顆沙都是寂寞。﹂

  ﹁我沒有想到你這麼不快樂。﹂

  ﹁我沒有不快樂,也沒有快樂。在美國十年,既沒有成功,也沒有失敗。我不喜歡美國,可是我還要回去。並不是我在這裏不能生活得很好,而是我和這裏也脫了節,在這裏,我也沒有根。﹂

  ﹁我相信伯父母也不願意你就這樣留下來。﹂

  他忽然很注意地看著她:﹁妳呢?﹂

  ﹁我什麼?﹂她睜著那雙圓眼睛,毫不解事地回看他,他看不出來她是裝的,還是真不懂他的意思。

  ﹁如果我們︙︙像我父母說的那樣,你願意我留下來嗎?﹂

  她毫不考慮的搖搖頭:﹁不。﹂

  ﹁為什麼呢?我在這裏至少可以給自己的同胞做點事,在那邊,我教的是別國人的子弟。﹂

  她思索了很久說,﹁我覺得臺灣地方太小,沒有辦法發展一個好的事業。一個人,總要先想到自己,再想到國家,是不是?﹂

  ﹁但是如果我不願意有什麼事業,而只想清清靜靜的找個糊口之處,過一輩子呢?那麼你對我的興趣是不是還那樣高?﹂

  她有點不願意了,臉上的笑暈一層層的減少。

  ﹁我還沒有那麼樣的勢利。﹂然後她眼睛看著別的地方問他:﹁你當時出國的目的,難道是為了今天回到臺灣來過一輩子清靜的日子?﹂

  他沉吟了半天。

  ﹁出國的時候只想在外建立一番事業,在外十年之後只想回來找個清靜地方住住。﹂

  ﹁我不懂你的意思。﹂

  ﹁我不相信你能懂。那麼我們暫時不談這些,我們到外面去走走,順便吃點東西。﹂

  小巷裏煩熱異常,好像一天的陽光,盛在巷子裏,發散不出去。出了巷子,還是熱,天磊覺得臺灣的熱,一面從頭上灑下來,一面從腳底衝上來,人就夾在當中。加上馬路兩旁的樹葉,盛著滿滿的灰沙,把綠葉給人的涼的意念也趕散了。到馬路上,意珊看他忙個不停的揩汗,抖襯衫領口,以手作扇,她捫著嘴,忍著笑說:

  ﹁走,我帶你去冰果店,看你熱得這樣。﹂

  站在冰店門口,他愣住了。記得當年的這家冰店只有狹狹的一個門面,滿地濕,穿著木屐的人晃進晃出,把地上的水濺得高高的。他的印象就是一個髒字,但因為他的家就在附近,夏天時常常到這家來。

  有次和張平天兩人坐在店裏比賽吃冰棒,各人面前一盤,盤裏四根紅豆冰棒,吃完再加,一共拿了十盤來,各人吃到廿根,店裏的人及顧客都圍過來看,黑壓壓的站了一地。天磊嘴裏每一分肉及整個舌頭都凍僵得吸不進冰汁,又嚼不動紅豆,但是他還是直著脖子努力吃著,吃到廿一根,滿嘴凍得發麻,覺得兩片唇脹得不能說話。張平天少吃一根,輸給他,看熱鬧的人拍手慶賀他,然後張平天請他去看詹姆斯梅遜的︽七重天︾。

  踏進冰果店,這件舊事全部兜回來,連電影名字都未忘,但是冰店與他的記憶中的完全不同了。比原來的大了三倍,比原來的整潔了三十倍。

  ﹁以前我常來,又髒又黑,怎麼現在這麼乾淨了?一定是賺飽了錢。﹂他叫了兩客西瓜。

  ﹁啊呀,你不知道這家冰店現在多出名呢!全臺灣都曉得,到處有分店,臺北還有個廠!這家霜淇淋比那家都好吃,老闆可闊呢:有好幾個別墅,陽明山一個,台中郊外那個家,一色美式配備,幾個兒子都送到美國去了!﹂

  三句離不開美國,兒子女兒在美國代表許多種意義,家裏有辦法,子女有出息,將來前途無量。他想說什麼,又忍住了。卻說:

  ﹁西瓜很好,再來一客好嗎?啊,對了,從前的西瓜大王還在嗎?﹂

  ﹁唔。但還賣別的,美國的西瓜好吃嗎?﹂

  啊,又是美國!

  ﹁美國的月亮比中國圓,美國的西瓜當然比中國甜囉!﹂

  因為他是帶笑說的,所以意珊也沒有辦法生氣,﹁你真是,我也不過問問。走吧,我帶你去逛街。﹂

  他們坐三輪車到衡陽街。這是他回來後第一次坐三輪車。高高在上,任人觀望,而又由一個比他還瘦小的人吃力的騎著他和意珊加起來的重量,真有種說不出來的感覺。做學生時代多半是騎自行車,和眉立出去玩也是帶著她,又自由又親密又涼快。偶爾雨天,他和眉立坐三輪車,一張雨篷,就隔絕了前面的人和他們,他也就看不見踩車人吃力的樣子。也許看見了,當時也沒有想到什麼,可是現在就覺得很彆扭,覺得自己不應該。車子到了新公園,他就忙忙的叫他停了下來。

  ﹁做什麼?﹂意珊問;用一塊香香的手絹擦臉。

  ﹁下來算了,我們走吧。﹂

  他給了車資,又抽了張十塊錢的台幣給他,車夫一面道謝,一面對他好奇地望著,像醫生望病人那樣。

  ﹁你給他太多了!﹂

  ﹁這麼大熱天,人家踩得好累。你沒看見他滿臉都是汗?不好意思。十元錢只值兩角五,喝兩杯可口可樂。﹂

  ﹁大家都說美國回來的人揮金如土,果然不錯。﹂

  他覺得她又誤會了他的意思。

  ﹁不是我故意表示我是美國回來的,而是我覺得不好意思。大概我十年沒有要別人替我行路,有點不習慣。啊,新公園我也不認識了!﹂

  公園已非往昔荒蕪冷落的面目,一眼望過去,儘是紅。紅色的鞦韆架,兒童轉輪,紅色的小亭,紅色的椅子,在將去的陽光下閃著刺眼的紅光,他走了一圈,覺得這樣一裝飾恰像一個不會穿衣服的鄉下姑娘,反而失去了原來的個性了。出了公園,意珊說:

  ﹁要不要轉轉書店?牟伯母說你以前總愛逛書店。﹂

  他看了她一眼,她說話時那種愛嬌的神情令他想起十多年前的眉立。當他初看到意珊的照片時候,他覺得和眉立有點像,可是又不知道什麼地方像。現在猛然知道了,並不是她們像,而是她們所代表的同一年齡,以及同一年齡很自然的相仿的舉動:那種沒有經驗過什麼不愉快事情的年齡。

  ﹁也好,聽說臺灣翻版各種書籍,也許我可以買一些帶回去。﹂

  翻版的書多得令他震驚,科學及人文方面都有,擺在進門的檯子的卻是美國當時的暢銷書,紙張很薄,字也印得很密。﹁有這麼多人看英文小說嗎?﹂他問店員。

  ﹁多半是做美國人的生意。中國人看的也有。﹂

  他轉進店裏,在兩面書架上隨便瀏覽了一下中國書籍,只覺眼花繚亂。小說的封面太豔,書名多半太俗,而設計的畫面也沒有特別引人的格調。作者的名字,對他說來,當然是完全陌生的,因為幾年來他也沒有閒情逸致去欣賞小說,有時間,看的當然是英文的作品。巡視一周之後,他還是轉到門口的書桌上,隨意挑了本翻版的密契諾的﹁夏威夷﹂及奧哈拉的短篇小說集,一併交給店員包紮了。

  太陽已下山了,而留了股濃濃的悶熱在身後。他們在衡陽街上逛了一會,天磊的襯衫又濕了半件。

  ﹁最好找個涼快點的地方坐坐。﹂他說。

  ﹁我帶你到新世界戲院邊上一家冰店去喝酸梅湯,然後再兜一兜,涼快點我帶你去吃東西,怎麼樣?﹂

  他差一點說了一句在美國隨口應允的話﹁都可以,我由你擺佈﹂,幸好及時想到它的不妥,忙說:﹁我隨便,什麼都由你。﹂
 
• 字體大小小: 16 20 24 28 32 36 40 44 48 52
• 字型名稱:
• 背景顏色:                         
  
好讀首頁››
或直接點選以下分類:
• 世紀百強
• 隨身智囊
• 歷史煙雲
• 武俠小說
• 懸疑小說
• 言情小說
• 奇幻小說
• 小說園地
資料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