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在台大,張平天的綽號叫霸王,他不但比一般人高一個頭,也比人家寬一倍,皮膚黑而粗,嘴唇厚而紅,牙齒白而大,除了一雙過小的眼睛之外,什麼都夠得上演硬性明星的資格,他的性格也很豪俠。不光是因為他祖籍山東,也因為他受了自己名字的影響。從一年級開始,天磊和他就成了好朋友,張平天住校,他走讀,但他們卻無時無刻不在一起。張平天的書讀得不是最好,開始是讀農,後來轉到文學院,出於大家的意外,進了中文系,大家都無法把一個粗獷的人和細膩的詩詞連在一起。

  在學校裏他沒有女朋友,女同學見了他,不是躲得遠遠的,就是把他當作大哥哥,他也不在乎。天磊和眉立好起來之後,多半的時候是三人行。天磊本來希望天美會對他有興趣,所以曾經暗示過張平天去追他妹妹,他們四個人出去玩過幾次,但天美那時渾然不知,只當他是小哥的好朋友看待,叫他張大哥,或是霸王,而張平天雖然不討厭天美,但他不願﹁在妞兒身上傷腦筋﹂,就沒有積極的去追天美。天磊走時,和眉立兩人難分難捨,有時兩人對哭,張平天就站在一邊叫﹁何苦呢!何苦呢!﹂送天磊上飛機時還對他說:﹁何苦呢!大丈夫如果這樣兒女情長,怎麼能算大丈夫。你看好了,我才不會像你這樣,需要結婚時,找一個女的結婚就是。一追二談三吹的戀愛,我絕不來。﹂

  天磊走後,張平天就接了他報館的職位,在資料室做事,和他母親住在一起,日子過得很平安,給天磊的信短而扼要,從不提起女娃兒的事。忽然有一天,天磊接到他一張結婚請帖,女的名字他從沒聽見過,想必不是同學,天磊寫信問他,他也從來不提,只說婚後一切都好,但為了生活,十分忙碌,逐漸的連信都沒有了。

  現在他從臥室衝出來,站在他面前,還是那麼粗大,臉上的五官全沒有變,只是身上似乎胖了些,因此眼睛顯得更小,又因為起來沒有洗臉刮鬍子,覺得比以前更黑。他一見天磊,張開兩臂,天磊以為他洋派,要擁抱他,不想他用兩手拍著他的臂,嘴裏叫:

  ﹁好傢伙,什麼時候到的?﹂

  ﹁到了快兩個禮拜了,你好嗎?平天。﹂他伸出手來和他握。

  張平天這才打量他,一雙小眼睛從他頭上溜到腳下。

  ﹁唔,還是那副秀才樣,怎麼也不長點肉,牛油吃得太多,消化不良吧?﹂然後笑著捶他的背說:﹁好傢伙,真回來啦!﹂

  那份高興與喜歡,從他的拳頭,一直捶進天磊的心裏。他的好朋友一點也沒有變,雖然他們已有好幾年不通信了,但平天對他的感情也一些沒有減,他不覺從心裏笑出來,再緊緊的抓住了對方的手說:

  ﹁是啊!回來了,啊!看見你真高興,霸王,你一點也沒有變。﹂

  ﹁霸王,霸王!不知有多少年沒人這樣叫我啦!這一叫讓我想起多少舊事!你怎麼樣,衣錦還鄉啦!你看我,﹂他把手一攤,天磊看見攤在小小客廳地上的孩童的玩具,嬰孩的尿片,一張斷了腿的小竹椅,一張被挖破了的沙發,一張有許多水漬的桌子;以及,掛在牆上的闔家照,平天和他太太和他的四個孩子。

  ﹁你看我,一家六口,六條棍子壓在我身上!﹂

  天磊笑著說:﹁每個人都要走這條路的!﹂

  ﹁你呢?你怎麼仍是﹃還我自由﹄?﹂

  ﹁我的事一下子怎麼說得完,你太太呢?是不是剛剛給我開門的?怎麼一下不見了?﹂

  ﹁就是她,靠我一個月一千二百元的薪水,我可用不起傭人。她大概去找孩子們去了。你坐坐,我去替你泡杯茶。﹂

  ﹁老朋友還來這一套做什麼?你去洗臉修鬍子吧!我們聊一下出去吃飯,我作東,你不可以和我客氣,我不是衣錦還鄉嗎?﹂

  平天摸著下巴,一手叉著腰,對他又仔細打量起來,﹁秀才,我覺得你同以前不一樣了。﹂

  ﹁當然嘛,十年以前和十年以後,當然會不一樣的,你還不是?﹂

  ﹁但是你剛剛才說了我一點也沒有變?﹂

  ﹁我只是指外表而已。﹂

  ﹁但是我覺得自己還是老樣子,外表內心都沒有什麼變,除了有時錢不夠用,罵罵時局,罵罵老婆孩子之外。﹂

  天磊笑著說:﹁你從前錢不夠用時,還不是要罵,不同的是那個時候你罵罵我就是了!﹂

  ﹁你都還記得?﹂他也笑了。﹁好!你坐坐,我去洗把臉就來,你真的不要喝茶?﹂還沒等天磊回答,就捲進門裏去了。

  天磊正要摸香煙出來抽,聽見有孩子的聲音從後門傳來,接著,四個孩子,兩男兩女,後面跟著已經換了一件淡紫旗袍,化過了妝的張平天的太太。

  ﹁趕快叫牟叔叔,﹂張太太說,﹁這是我們的孩子,大平,小平,莞心、莞朗,兩個大的上小學二三年級。平天呢?﹂

  ﹁他洗臉去了。﹂天磊僵立著,也不知對孩子們說什麼好,兩個女孩長得像父親,顯得比她們的年齡粗大,兩個男孩倒帶點他們母親的白皙。四個人排作一排,抬頭朝他望著。他們的母親已轉身到廚房去了,天磊不知向他們說什麼好,伸手在口袋裏掏,把幾個一直帶在身上的、印著甘迺迪總統像的五角銀元拿出來,那幾個孩子就擁過來,他各人分了一個。

  ﹁這是美國錢嗎?﹂那個大一點的男孩問。

  ﹁唔!在這裏不能用的,﹂天磊說:﹁只能拿著玩玩。﹂

  ﹁不能到街上買糖糖?﹂。小的男孩問他哥哥。

  ﹁當然不能,這是什麼人?﹂大的女孩問。

  ﹁美國總統甘迺迪。﹂

  ﹁啊!那個被刺死的?﹂大的男孩把眼睛睜得大大的。

  ﹁對了。﹂

  ﹁為什麼把他的臉印在錢上?﹂小的女孩問。

  ﹁紀念他。﹂

  ﹁紀念他什麼?﹂

  天磊就被問住了。﹁因為,因為︙︙﹂

  張平天面孔光潔地出來,一看見孩子們圍著天磊,忙說:﹁你們叫了叔叔沒有?這是什麼?﹂他從兒子手裏拿過銀元反覆看了一下,﹁這是你帶回來的嗎?還有沒有多的?送我一個。﹂

  天磊把口袋裏最後一個摸了出來遞給他,﹁新出來的。﹂

  張平天接過來,放在褲袋裏說:﹁美國總統的生命太沒有保障了,隨便走在街上,隨便和人家握手,只要有人存心謀害他,絕對可以達到目的,你說對嗎?﹂

  天磊點點頭:﹁但謀殺者也很少有逃命的可能,其實那時候甘迺迪底下的人警告過他,要他取消那次的演講,他不肯聽,真可惜。他倒是一個真正的紳士,風度好,而且有點學問,他死前死後的事都在那幾天的電視上上演,我看了之後,好幾天心裏都不舒服。﹂

  ﹁誰知道呢,也許就是因為他這樣的死,才使他的名氣更大。好,不談這個,談談我們的事,我太太說不要到外面去吃,叫幾樣菜進來,買點好酒,她再做幾樣菜,咱們就在家裏吃,好說話。不!不!你如存心要請客,準有你的機會,我不會輕易放過你的。大平,到裏面去把那個電扇拿出來,然後媽讓你們到後面去,爸爸要和客人說話。﹂

  一個下午和晚上,他們兩人就坐在客廳裏說話,張太太不時送冰茶及西瓜來,但很少參加他們的談話,晚飯時館子裏送來一個炒什錦,一個三色拼盤,一條紅燒魚,張太太自己又炒了兩盤素菜,她自己帶了孩子們在後面吃,把孩子們安頓睡好後,也就出去坐在一邊,看他們對酌,聽他們說話。

  天磊一向不會喝酒,而張平天是海量,所以跟著他也喝了許多。兩人先是談過去學校的種種事情,然後談天磊和眉立,然後天磊一個人談國外十年的生活。酒,加上對著這樣一個朋友,他的話就滔滔不絕,最後他才說到他和意珊的事。

  ﹁我真難想像,像你這樣一個外表,居然會十年找不到一個對象,何況對女娃兒,你向來是有一手的。﹂

  ﹁我自己也不知道是什麼道理。大概是我讀的這門東西,不吃香。在紐約的中國人圈子裏,有一種說法,女孩子們找對象,第一是醫生,第二是理工博士,最後才是其他。﹂

  ﹁我不相信!﹂

  ﹁多少有點根據。我也不是沒有找過。有一個夏天我還特意跑到紐約去。參加了好幾個舞會,那幾個比較看得過去的小姐,一聽說我是學文的,對我就沒多大興趣,後來去找她們出來玩,都被刮了鬍子,慢慢的我連試都不試了。﹂

  ﹁我倒要問你,那些既沒有嫁到醫生又沒有嫁到工程師的小姐呢?﹂

  ﹁有的退而求其次,有的一再蹉跎而變成老小姐了,到那時候,那批先是被她們看不起的,如我這樣的,反過來對她們也毫無興趣了。﹂

  ﹁難道說所有的婚姻都是這樣?﹂

  ﹁不是,也有很好的,完全是愛情至上的婚姻,譬如大學時代的情人先後出去,或是男女雙方都在一個小地方一起讀書,日子久了發生感情的,但是多半的大都市,尤其是紐約,就是變成一個婚姻市場,女孩子們把對方放在秤上稱一下,看值多少錢才決定,如果是值錢的,她才和你出去玩,否則,她說,對不起,我有事。﹂

  ﹁那又何必呢,其實大家做個朋友,玩玩也無所謂。﹂

  ﹁這就是中國女孩子的彆扭處,美國女孩,你找她出去玩,她歡歡喜喜的和你出去,處處地方使你覺得很舒服,玩好了,你送她回去,有興趣下次再去找她,沒興趣就算,但是她看見你還是那麼和和氣氣的。中國女孩子呢,你去找她,她第一次和你出去,不是過份矜持,就是過份急切,兩者都使你受不了,如果你對她印象還好,再去找她時,她第一次已經問清楚你底細了,讀什麼,有沒有博士等等,如果她覺得你有入選的資格,她就再和你出去,而你再去找她的事實也證明你正在對她作進一步的考慮,這下子她就到處向人暗示,你不久就會向她求婚了,你在追她啦,等等。如果你第三次再去找她而還沒有向她求婚的話,那麼︙︙﹂

  ﹁那麼她就向你求婚?﹂張平天插進來說。

  ﹁我還沒有碰見這種情形,但我的朋友碰見過這種尷尬局面就是了。﹂天磊說。﹁如果她不向你求婚,她也會暗示你,叫你表明你的態度,如果你對她只是﹃大家玩玩﹄的興趣。那麼對不起,下次再去找她,她絕對不會和你出來。很多男孩子都受不了這種情形,所以他們除非對某一個中國女孩子真正的迷上了,而拚了老命去追,多數情願和美國女孩去玩,比較起來,她們既大方又熱情,男女在一起玩無非是因為大家寂寞,找一個異性一起享受一頓飯,一場電影,一個夜晚,如果花了錢還找罪受,誰願意。﹂

  ﹁怪不得現在有很多中國留學生娶洋婆子做太太。﹂

  ﹁那還不多,雖然男孩子們吃夠了苦,找太太還是在中國小姐堆裏,不過︙︙﹂他連連搖了好幾下頭。

  坐在一邊靜聽的張太太這時忍不住插嘴進來說:﹁你說的只是你們男的一面,我想女孩子們也有她們的苦衷。﹂

  張平天笑著一拍腿說:﹁對了,說得好!我也正想幫她們說幾句話。你記得比我們低一班,那時被封為化學之花的朱明麗嗎?對,就是那個小個子,黑裏俏的朱明麗,你走後的第三年她也出國了,到明尼蘇達一個學校去讀書,剛去時風頭很健,附近幾個學校的男生都不遠千里的來找她,她那時候一方面功課忙,一方面,自然嘛,免不了有點傲,對人就愛理不睬的,一兩年下來,新出國的女孩一批批的去,人家雖然沒她漂亮,至少比她年輕,找她的人就轉移目標,去找別人。而她呢,逐漸對功課有了把握,對環境也比較熟悉了,同時又覺得自己也沒那麼年輕了,就開始留意對象,但是人選當然有限,最初找她的人多半已定了,或是正在追別人,現在來找她的,也不見得一定合適,就一年年拖著,等她拿到化學博士,就更難了,沒有博士學位的,不願來找她,要我也不幹,找個比你自己強的太太不是活受罪嗎?有了博士學位而還沒有找到太太的,不是年齡太大,就是多年獨身下來,心理有點變態,有的老留學生,從前說不定還娶過親的呢!這樣一再蹉跎下來,到現在都沒有結婚。我們報館有一個同事,去年被派到哥倫比亞大學見習,他和朱有點親戚關係,所以到了紐約去看過她,回來告訴我,說她有點神經質,到人多的場合大聲笑,大聲說話,就怕人家不注意她。你還記得她以前的樣子嗎?說話細聲細氣的,眼睛那樣從下面翻上來瞟人?﹂他故意把頭轉過去,而用眼睛斜瞟著天磊,把他和張太太都引得大笑。

  ﹁這種情形在美國多得很呢!光是在紐約,就不知有多少曠男怨女。﹂

  ﹁我想自然還有很美滿的家庭。﹂

  ﹁當然有,我並不是說所有的中國人都這樣,自然有很多美滿的婚姻,﹂他猛然想起佳利和陸伯淵,他們在柏城洛拉街的家,安靜而甜蜜,伯淵忙他的事業,佳利照顧芒芒,在家裏教他說中國話,認中國字,讓他自小就知道自己是中國人,雖然他從沒有到過中國,也許一輩子都不能去。

  他也想起了柏城的另外,幾家中國人,以及他在南伊大讀書時,一對姓張的夫婦,兩人沒有孩子,都在圖書館做事,天磊去過幾次他們的家,家裏的牆上掛著中國畫,書架上擺滿了中國書,晴朗的秋天的下午,他們坐在家裏,聽唯一的一張梅蘭芳的霸王別姬,做什麼事他們兩人都在一起。一個伴侶,一個家的另一分子,對任何一個中國留學生講來,都是多麼重要!所以他不懂,為什麼有的男女,為了一點點個人的偏激和狹窄的看法,不肯給予對方一些排除寂寞的力量。在美國時,最最令他羨慕的,就是有了太太的中國人!

  ﹁喂!喂!你想到哪兒去了?﹂張平天用酒杯在他眼前晃,﹁該沒有喝醉吧?﹂

  ﹁還怕沒有,我不能再說話了,再說一定要鬧大笑話。噯,霸王,說說你的,你怎麼找到這麼一個好的太太?你知道我出去之後直為你擔心,你每封信都沒有提有任何豔遇,我還以為你要做一輩子的王老五了呢!﹂

  ﹁哈,咱們是吉人自有天相,不用像你這樣的東追西追,咱們是人家自己送上門來,對不對,太太?﹂

  ﹁好意思!﹂

  ﹁到底是怎麼回事,說來聽聽。﹂

  ﹁沒什麼好說的,咱們是腳踏實地,眼睛雪亮,不像你一天到晚在雲裏霧裏,講什麼愛情,寫什麼詩的那種不著邊際的戀愛。她在報館做事,她覺得我很實在,做事很負責任,她看出來我不是飛黃騰達的人,但還可靠,就對我有好感,我看她做事很仔細,待人很可喜,長得也過得去,就對她對我的好感有了反應,這不就成了嗎?﹂

  ﹁你們生活很愉快?﹂

  ﹁有什麼好不愉快的?我天天上班賺錢,養活一家六口,她天天忙著燒飯洗衣,把孩子們帶大。雖然大家都苦一點,但是我對工作很有興趣,而孩子是她的命,我們就覺得苦得值得。你看,這幢房子,雖然小了一點,但是我們買下來的,不簡單吧?現在她在後面種點花,種點蕃茄,等於有個小花園,星期日我們沒有錢出去玩,就在家裏忙這個花園,或是帶孩子們到圓山動物園走走,生活雖然單調點,但是我們結婚之後,也沒有過什麼不單調的生活,所以也就不覺單調。等孩子們都上了學,她還是可以回到報館做事,我們的收入可以多一點,也許那個時候我們可以到南部或日月潭去玩玩,或是到花蓮那一帶去走走。﹂然後他注意到天磊臉上的表情,﹁也許你心裏會說,啊!你這可憐的人,多麼小的慾望呀!但是我則認為慾望愈小,失望愈小,因此生活反而愉快。﹂

  天磊很激動地說:﹁你猜錯了,我心裏正在說,你多麼幸福!你是真正懂得生活意義的人。﹂

  ﹁別拿大帽子壓我,我可不懂什麼生活的意義,我只是忙得沒有時間去想生活的意義而已。有時我也會做夢似的想,如果那年我也辦成出國,不知現在是什麼樣子,可能也像你這樣,光棍一條。我倒慶幸自己留了下來,不然到哪裏去找這樣賢慧的太太呢!﹂

  ﹁去你的,﹂他太太笑著罵他,笑聲與罵聲都抑壓不住那份得意。

  ﹁牟先生下次來,把你的女朋友一起帶來玩玩。﹂

  ﹁噯,說點來聽聽,你們現在是個什麼情形,她做牟太太的希望大不大?﹂

  天磊帶點窘迫地朝張太太望望。他實在很想告訴張平天一切,他需要別人的意見,他需要一個與這件事毫不相干的人對這件事情的看法,但是那個人必須很忠誠很瞭解他,而絕對不會笑他的。今天他來看張平天,當然主要是想看他,但實在也想聽聽他對這件事的意見。

  在大學時,他們是無話不談的,十年的不在一起,他以為他們會陌生了,但見到了之後,張平天的舉動談吐和從前沒有兩樣,因而將十年的時間輕輕帶過而使天磊覺得他們還是很接近,他還是和以前一樣想知道張平天對一件事的反應。但是張太太是個陌生人,雖然她是平天最親的人,對天磊來說,她仍是陌生人,如果當著她把他心裏的話說出來,好像她是男生宿舍中的女客,要他當著她的面把長褲襯衫脫掉,他是做不到的。

  ﹁啊!我們這位秀才居然還怕羞,太太,你先去睡吧!反正我會把他說的話全部轉播給你就是了。﹂張平天說。

  他太太進去之後,天磊就毫不猶疑地把他和意珊通信的始末全部告訴了他,以及他見到她,和她單獨在一起玩過之後的感覺。因為他喝了酒,同時也因為他知道張平天不會譏笑他,他就把佳利的事也說了出來。放下酒杯和筷子,他用雙手抱著後腦,把椅子坐成一個斜角,眼睛看著天花板,天花板變成一個銀幕,上面交替著出現他和佳利在一起的幾個短暫而永存的鏡頭。佳利的臉,一點也不美,但讓人不得不向它探索的臉。

  ﹁和她在一起我有一種安全的感覺,覺得可以依賴她,其實她也沒有比我大多少歲,但她有一種婦人的智慧,加上她是個寫文章的人,她對人對事的看法和體會比較細膩而深刻,每次和她在一起之後,我可以很平安的過日子,不寂寞,不煩躁,也不再消極,只想再看見她,和她在一起。你一定會說那是因為我的生活太單調。任何人,只要只要和我志趣相投,就可以給我安慰,也許;你一定會說那是因為我對她的感覺完完全全是環境造成的,也許。但是,和她在一起的那種舒服和安全的感覺是任何人所沒有給過我的。﹂

  ﹁但是你不曾希望和她永遠在一起?﹂

  ﹁希望過,但是我沒有勇氣做到,我想到父母對我會怎樣失望,怎麼傷心,也想到對意珊沒有辦法交代,也想到別人對佳利會有什麼樣的看法,而這種看法會怎麼樣影響到我對她的感情,我也想到她孩子的問題,種種,我沒有勇氣面臨種種難題的﹂

  ﹁所以你也沒有變。﹂

  天磊眼睛仍然留在天花板上,他以前也是這樣的嗎?不可能!他不是到螢橋去和人打架的嗎?還有一次,為了一個流氓在國際戲院門口對眉立有下流的舉動,他不是捏著兩個拳頭想揍他而被張平天攔住了嗎?他的勇氣都在美國一個人打天下的時候︱︱先要克服功課上的困難,又要克服新環境所帶來種種的不便,更要克服別人對東方人已存的偏見所帶來的恥辱,還要克服看不見摸不到而卻緊緊箍著人的寂寞︱︱一層層地剝落了。

  ﹁你從前就是這樣的,﹂張的聲音猶如剪刀裁布,把糊住了天磊自己眼睛的紙都減開了。﹁遇什麼事都猶疑不決,那時候既捨不得眉立,又捨不得不出國,記得嗎?臨上飛機還哭得眼睛通紅,什麼都丟不下,什麼都拿不起,我不是總罵你不要弄錯:和人打架並不需要什麼勇氣,那只是要一股一時的衝動就夠了,能夠做一個決定,做了之後不懊惱才需要勇氣的!﹂忽然他把聲音放得很和緩地說:﹁過去的事讓他過去,你現在的問題是意珊。﹂

  ﹁是的。意珊。﹂他把眼睛從天花板收起。點起一支煙,把空的煙盒捏成小小的一球。來的時候帶的是整包煙,還沒有走,廿支煙已經全抽光了,怪不得他喉嚨裏直發乾。於是他又給自己倒了半杯酒喝下去,潤喉嚨。

  ﹁她是個很可愛的女孩,我相信我也很愛她,但是我們心理上的距離差了一大截,她對美國及美國的生活沒有一點正確的觀念,假定我和她結了婚,她跟我去美國,她怎麼去適應一個與她想像的完全不同的環境?﹂

  ﹁那還不簡單,你幫助她。﹂

  ﹁啊!﹂他心裏叫著,而我自己是多麼需要她幫助我!﹁主要的是我們有距離,對事情我們有完全不同的看法,我覺得她心理上還太年輕,對一切的想法看法都太天真。她問我到底在美國吃了什麼樣的苦,令我變得這樣消沉,事實上並不是我太消沉,而是她的生活過得太完滿,好像太陽永遠沒有沉落的時候,反正我也說不出來,以前通信的時候我覺得還可以和她談得來,見了面,我覺得她幾乎是個孩子,我將來處處都要依順著她,疼著她似的。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好,我們兩家人都巴望我們在這裏結婚,然後我帶她到美國去,我並非不願意和她結婚,只是對於和她結婚後的幸福沒有什麼把握。﹂

  ﹁她對你怎麼樣?﹂

  ﹁不太清楚,反正對我不討厭就是了,但是我相信我也不是她的第一人選。這件事一開始對她也不是頂自然的,因為她不好違背她父母的好意,同時,這是很重要的一點,她想到美國去,這兩點在她對我的感情上占了很大的推策力,如果我像你一樣,僅僅在臺北的報館裏做事,我想她絕對不肯嫁給我的。﹂

  ﹁但是你剛剛說她對你並不討厭?﹂

  ﹁好像不,而且我們通了這幾年信,或多或少有點基礎。﹂

  ﹁而你也很喜歡她?﹂

  天磊點點頭,﹁但並不純粹是男人對女人的愛戀,而帶點大哥對小妹那種無可奈何,不得不照拂依順她的情感。但是我喜歡她,她不討厭我,婚姻能建築在這兩點上嗎?﹂

  ﹁為什麼不能?我當初和我太太結婚,是她不討厭我,我也不討厭她,你看我們還不是過得很好嗎?你的毛病是想得太多而做得太少,想得太多容易鬧情緒,做得太少容易消沉。婚姻本來是很簡單的一件事,兩個人對彼此﹃認了﹄,然後一起往一個方向做去,沒什麼做不到的。你聽我一句話,好好的和她處一陣,她的天真和種種單純的想法,如果你從另一角度去看,也未嘗沒有它可愛的地方,是不是?如果和她處了一陣之後,仍然覺得沒有足夠的基礎可以結婚,那麼我就勸你,三十六著,走為上著,不要拖泥帶水,怕傷了這個人的心,又伯傷了那個人的心。我剛剛說你沒有變的意思,就是指你的優柔寡斷。﹂

  他看了看錶,猛的跳了起來:﹁啊呀!已經一點了,我該上班去了,走吧,我們一陣。下次來,把她帶來看看,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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