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明朝:一個內向和非競爭性的國家


︻前言︼明朝,居中國歷史上一個即將轉型的關鍵時代,先有朱棣︵明成祖︶派遣鄭和下西洋,主動與海外諸邦交流溝通,後有西方傳教士東來叩啟閉關自守的大門;同時,明代又是一個極中央集權的朝代,中國歷代各朝無出其右者,而明太祖建立的龐大農村集團,又導向往後主政者不得不一次次採取內向、緊縮的政策,以應付從內、從外紛至沓來的問題。這些發生在有明一代錯綜複雜的歷史事件,使明朝歷史具備了極縱橫曲折的多面性格,致令學史者必須謹慎細心地釐清,才能洞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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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歷代創業主中,只有朱元璋的出身最為微賤。公元一三四四年,旱災與饑荒降臨到他的故鄉時,數星期之內父母和長兄相繼去世。當時其既無資財購置棺槨,朱元璋和他另一位弟兄只好自己動手將他們草草掩埋,自此各奔前程。這位明朝的始祖,初時在一所廟宇內作徒弟,任雜役,當時尚未滿十六歲。不久之後,他成為一個行腳僧,在淮河流域中靠乞食為生,在這情形之下,他和當日暴動的農民與秘密會社有了接觸,這些人物後來對改造朝代深有影響。原來元朝末年,朝廷對各地水旱的災荒缺乏適當的處置:經營水利的大工程則糾集了多數的勞工,其待遇也沒有保障;元軍的各將領則鉤心鬥角,各不相讓。於是各種條件都使當日胸懷大志的草莽英雄滿覺得時間業已成熟,乃是興兵發難的最好機會。朱元璋無師自通,又善於玩弄人物,於是仗著自己的組織才幹,將各種因素收集綜合起來。他花了十二年的功夫,既經過忘命的戰鬥又靠胸中的計謀,終將其他諸人所掌握的地盤接收歸併,從今之後他的名位已無可抗衡。公元一三六八年他所控制的長江流域已是固若金湯,於是正式宣布明朝的誕生。蒙古人的元朝毫不費力的被除逐,他們的末代皇帝也採取了一段前無先例的行動:他既不死於社稷,也不留著行禪讓禮,卻開宮門北奔,回到他祖先所來的草原中去。


  ︻高度中央集權︼

  朱元璋奠都於南京︵過去曾稱建康或金陵︶,在不少人的眼裡看來,這是一座﹁不吉祥﹂的國都,沒有一個朝代定都於此而能在史上站得長久,即使到近代的太平天國和蔣介石亦未能倖免。可是孫逸仙稱南京﹁高山深水與平原鍾毓於一處﹂,這偉大的背景和他的眼光卻互相銜接。算來也與他的志趣相符合,今日他的陵墓以花崗石和大理石築成,即位於紫金山之陽,俯視南京城,視界遠眺無礙。

  朱元璋在十四世紀成為中國的國君。其既從極為卑賤的地位而登九五之尊,他也只有大刀闊斧的行事。他的都城城牆長近三十哩︵今日這磚砌的大架構依然存在︶,使南京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磚牆環繞的城市,飛機可在城內起飛降落,城中又有竹林水塘,甚至大塊的蔬菜園,南京用不著郊外,它本身即是郊荒。

  同時朱元璋在中國政治史經濟史和社會史上留下來的痕跡,也同樣的帶著戲劇性,其影響所及,至今未衰。當中最大的特色無乃極度的中央集權,如果今日美國也依法炮製,則不僅加利福尼亞和德克薩斯的州長要由華盛頓派充,即使各州的市長與警察局長也要由華府任免,甚至他們薪給和衙門裡的預算也同樣要經過中央核准才能算數。世界歷史中並無這樣的例子,以一個如此龐大的國家由中樞管束嚴格到如是之程度。

  這嚴緊的管制是鑒於前代之覆轍所產生。當蒙古政權被驅逐出境之日,元朝當然的被否定,即使是以前的趙宋也因為管理鬆懈而被指摘,撫今追昔,中國的官僚組織及人民如果整個的確守紀律保持團結,此泱泱大國決不會受制於外來之少數民族。大凡專制政體總離不開道德作護符,以明朝的事例而言,朱元璋本身即是他的發言人,他曾御製書刊數種,內中提到他的嚴刑峻法,仍是受昊天明命,非如此即不能使紀綱整肅。

  事實上,維持高度的中央集權僅有紀律仍是不夠,當中大部分的成效,實因恐怖政治而獲得。朱元璋在歷史上曾主持政治整肅四次,時在公元一三七六年至一三九三年之間,被檢舉的對象有政府高級官員、高級將領、公費學生、尋常百姓、各處地主,以及家族首長。其檢舉之程序似有定型,起先首犯人物以貪污謀反的名目造成刑獄,是否有真情實據不說,只是刑獄的範圍只有越做越大,與謀的同犯及嫌疑犯也愈羅致愈多,和主犯曾有來往也是有罪之憑據,一種含糊的道德上之罪名即可置人犯於死地︵專家曾作估計,因這樣的檢舉而喪生的不下十萬人︶。當案情結束之際,皇帝也以各項罪名將各審判官處死。

  經過這四次整肅之後,這國家與社會即使以中國的標準看來,也算是極度均勻,從此中樞不設宰相,迄至明亡,這體制不變。國事不論大小,全由皇帝出面主持。所謂﹁言官﹂,即監察人員,有權檢舉施政不法之處或官僚機構中不循常規之處,必要時也可以向皇帝諍諫。他們若含默不言,算是疏忽職責,然則言官並不因為建言,即可無罪而置身於刑罰之外。有明一代曾有不少言官因為執行職務時冒犯了皇帝,御前不赦,而死於監獄。

  俾斯麥曾認為德國經他經營,至十九世紀末年已達到飽和點,因之此後不再拓土。而五百年前朱元璋也有類似的看法。他決心固守中國﹁內地﹂,不再向外發展以避免額外之枝節。他以朝代創業人的地位,傳示於他的子孫,聲稱明軍﹁永不征伐﹂的國家凡十五個,這十五個以朝鮮與日本及安南︵越南︶領先,及至南海各小國。當倭寇侵擾海岸的時候,朱元璋為著息事寧人,將沿岸一帶之中國居民後撤,明令明朝臣民一律不許泛海。不過與外間各國接觸並未完全放棄,有限度的商業,一般藉著外夷進貢的名目進行,仍繼續不斷,只是監視得嚴密罷了。面對北方的防線,修築﹁邊牆﹂成為一種值得專注之事業,今日外間旅遊者所欣賞的中國長城,大部都是明代遺物,由朱元璋手下的將領徐達所建,上面的碉樓則係十六世紀由另外一位明將戚繼光新添。對於此時尚留在中國境內的蒙古人和色目人,明朝新皇帝另有指令處置:他們不得同種互婚,亦即是婚嫁必以漢人為對象,違反此令的查出受鞭撻八十次後發放為奴。

  明朝的軍事設計仿傚元朝,但是不以種族區分為社會的階層,而是全民分作﹁軍戶﹂及﹁民戶﹂。一般軍戶不納稅或僅納少量之稅,盡可能時還分配有田地耕種,且是子孫相繼,但他們有向國家服兵役的義務。所謂各﹁衛﹂及﹁千戶所﹂,即等於各團營之司令部,既配置於邊防線上,也零星擱置於內地。各﹁所﹂有指定的﹁軍戶﹂,永遠保持兵員不會欠缺。作戰動員時,等於師旅之戰鬥序列即由以上各單位抽調編合而成,視需要的情形而定。在朱元璋御宇期間,全國有一百七十萬至二百萬的軍戶。在這組織系統的有效期間,徵用軍事人員的工作因之簡化,而最重要的是,使一般農民不至受徵兵的打擾。


  ︻明朝的財政︼

  朱元璋另有一套設施,是關於財政與稅收,其關係更為重大。經過他四次政治上的檢肅之後,全國確實散佈著無數的小自耕農。一般土地稅的稅則至輕︵雖說地區間的差異仍是很大︶,徵收時多以收取穀米及布匹為主。不過稅率雖低,納稅人由各鄉村里甲的領導人監督之下,有向國家指定之倉庫交納之義務,這些倉庫有時在邊區遠處,而且政府衙門所需要的諸般服務也不長久的隸屬於各單位,而是以無給制向民間徵用,例如衙門內的傳令、獄丁,都由各鄉村輪派,即使文具紙張,甚至桌椅板凳公廨之修理也是同樣零星雜碎的向村民徵取。官方旅行,也由民間支應,全國有上千的驛站亦即是招待所和中繼所,內有交通工具及食宿的諸項設備,只要有兵部︵軍政部︶頒發的勘合︵公事旅行證券︶,則各驛站有招待的義務,而被指派的民戶也有供應的負擔,但各地區以接送其官員自某一驛站至另一驛站為原則。

  每一縣份都將它向民間徵取的人力與物資列成帳目。全民編成班排輪流供應服役。當朝代創始於十四世紀時,每一民戶只在十年之內有一年輪到服役,只是當中有些應差的名目,夾帶著不定的財政義務:管理倉庫的收帳人要負責每一石穀米到每一枝蠟燭的交代;各地方首長派向遠處交付糧食者還必須賠補途中的損耗;所有的驛站必須供應所有的旅客。兵部所發勘合愈多,其民間的支應也愈大,因為需用的飲食車船馬轎和人伕全係向民間無價徵來。原則上這種有財政責任的服役指定由富裕之家承當,公元一三九七年戶部報告全國有七百畝土地︵約一百二十英畝︶的人戶共為一萬四千三百四十一戶,其名單送呈皇帝御覽。顯然的,在朱元璋親身切眼的監管之下,這一萬四千多人戶必在各地區擔任有財政義務較為沉重的服役。如是也好像採用了一些累進稅制精神。


  ︻朱元璋的擘劃︼

  六百多年之後我們翻閱這段紀錄,深有感觸的不是當中節目的詳盡,而是如此一部計劃在事實上竟可以付諸實施。很顯然的,朱元璋的明朝帶著不少烏托邦的色彩,它看來好像一座大村莊而不像一個國家。中央集權能夠到達如此程度乃因全部組織與結構都已簡化,一個地跨數百萬英畝土地的國家已被整肅成為一個嚴密而又均勻的體制,在特殊情形下,則由民間經濟作主,形成人力與物資可以互相交換的公式,而釐定分工合作的程序,其過程雖複雜,但在朱元璋督導之下,則可以藉行政上的管制付之實施了。

  僅是對朱元璋的褒貶還不能全部解釋此中的奧妙。不管說設計人確實是具有天才的創造人或是極毒辣的陰謀家,還是不能解答當中最緊要的問題:何以這古怪的設計竟能在事實上通行?這樣看來,元朝因蒙古人的軍事佔領而留下的複雜情形,必已超過我們一般的了解程序。同時我們也可想見,由於宋朝以經濟方面最前進的部門使財政上的資源整體化,遇到慘痛的結果,才有以後退卻與保守調整之必要。明朝在中國歷史之中,為唯一藉著農民暴動而成功的朝代,它在創始時,因藉著農村中最落後的部門為基礎,以之為全國的標準,又引用各人親身服役為原則,看來也是合乎當日的需要了。朱元璋並非不通文墨,他自己即曾著書數種,身邊也有不少文臣替他策劃,此人思想上的見解不能吸引今日一般讀者,可是他的設計,最低限度在短期間內確實有效。他犧牲了質量以爭取到數量,於是才將一個以農民為主體的國家統一起來。

  可是他所規劃的長久影響則只有令人扼腕,這等於向中外宣布:中國為世界上最大的農村集團,它大可以不需要商業而得意稱心,政府本身既不對服務性質之組織與事業感到興趣,也無意於使國民經濟多元化,至於整備司法和立法的組織足以使經濟多元化成為可能,更不在它企劃之內了。

  所以明朝官僚主義程度之堅強與缺乏彈性,舉世無比。其依藉社會價值作行政工具的程度也較前加深:男人強於女人,年老的優於少壯,讀書明理之士高於目不識丁的無知細民,就像自然法規一樣不待解釋,也是昊天明命。以上三個條件既與經濟無關,又不受地區間的阻隔,即可以促進全國之團結,通行南北無阻。只是倚靠著文化上的凝聚力,也使明朝主靜而不主動。各處少變化,這種形態阻礙了任何方向的進展。及至朝代之末,事實上的利益衝突無從用實際的言語道出,有些權力上的鬥爭,原來因技術問題而產生,也要假裝為道德問題,好幾次皇帝宮闈間的糾紛也被衣著錦繡的朝臣用作出發點去支持他們的爭論了。

  十五世紀初,朱元璋的一切規劃好像全被他的第四個兒子朱棣所否決。


  ︻明成祖朱棣改弦更張︼

  當朱元璋於公元一三九八年逝世時,南京的皇位依照傳位於長裔的辦法,由皇太孫朱允炆繼承。不到一年,朱棣反叛,內戰三年之後,叔父打敗了侄兒︵後者可能在宮殿裡失火時喪生︶。奪位之後,朱棣採取了幾項行動使他父親朱元璋所有的方針政策被推翻:首先他即不顧朱元璋的遺命,進兵安南。最初明軍之行進極為順利,朱棣乃將今日越南北部劃置為中國的行省,只是後來越南人採取游擊戰術,中國遠征軍進退失所,加以交通通訊困難,補給不繼,迄朱棣於一四二四年逝世時,此問題仍未解決。

  在北方,朱棣也不相信不介入政策。他自己即親率大軍討蒙古五次,兩次渡過克魯倫︵Kerulen︶河︵今日在蒙古人民共和國境︶。在此之前,中國的君主未曾親率大軍如此勞師遠征,朱棣的部隊每次大概有二十五萬人左右。當最後一次遠征南返途中,他因病而死在今日內蒙的多倫諾爾附近。

  重建北京的宮庭與城垣,在他督導之下經營了十二年,使用的匠人達十萬,勞工達百萬,城垣高四十呎,周圍十四哩,直到一九六二年因為疏暢市區的交通,這城牆才被拆除,今日只有前門和地安門,兩座像堡壘式的建築依然存在,上有碉樓數層,好像表彰著中國在歷史上的生命活力,自十五世紀迄至今日,已在各種變亂之中經歷了不少的風霜。此外紫禁城裡的故宮則全部保全完整,宮殿內有房舍九千間,當初由朱棣下令建造,以後又續有新添,更因清朝的大規模翻新,現有的故宮成了中國傳統建築最大規模的現物陳列。有了這些,經營明朝的第三個皇帝又修正朱元璋的設計:他於公元一四二一年移都北京,將南京稱為﹁留都﹂;由蒙古人創建的南北大運河,朱棣也將之重造,既將河道掘深,又加築閘壩以增進其效率。


  ︻鄭和下南洋︼

  在這一切紛至沓來之際,朱棣更命令宦官鄭和屢次下南洋。第一次航行發動於一四○五年,計有大船六十二隻,小船二百二十五艘,上載軍民二萬七千八百人,最大的船,長四百四十呎,寬一百八十六呎,即次級之船亦有三百七十呎長,橫寬一百五十呎。這樣的巨船只見於書刊不見於實物,可是一九五七年考古學家在當日船廠附近發現有船舵舵竿一樁,經過估計,其舵葉之高寬都應當在二十呎以上。

  鄭和曾前後下南洋七次,最後一次航行於一四三二年間,已在朱棣之身後。在後面主持此次派遣的乃是朱棣之孫朱瞻基,明朝的第五個皇帝。平均計算起來,這七次航行中每次費時二十個月。這艦隊曾在馬六甲海峽︵Malacca Straight︶與海盜作戰,干預爪哇︵Java︶之內政,擒獲錫蘭︵Ceylon︶國王︵今日之斯里蘭卡Sri Lanaka,企圖劫奪鄭和之船隻︶,發解南京聽訊,又勸說了好幾十個國王與酋領向中國進貢,有些國王還親來中國觀光。這艦隊巡弋於印度洋,派遣分隊前往主要航線之外的地方,從波斯灣到荷姆茲︵Hormuz︶,非洲海岸之桑吉巴︵Zanzibar︶,紅海之入口處亞敦︵Aden︶。艦隊之中有七人還曾往回教聖地麥加︵Mecca︶。

  鄭和之後再未有遣派艦隊之事,船員被遣散,船隻任之擱置廢爛,航海圖被兵部尚書︵軍政部長︶劉大夏焚毀。現代中國學者,對於鄭和之下一輩在上述燦爛光輝的創舉之後不事繼續,既感驚訝也覺得憤恨。看到不過百多年後,中國東南沿海即要受日本來犯的倭寇蹂躪,澳門且落入葡萄牙之手,不免令讀者切齒。中國從此之後,迄至十九世紀無海軍之可言。而十九世紀向外購辦之鐵甲船,也在一八九五年的中日戰爭被日本海軍或擊沉或拖去。

  這問題迄今仍沒有確切的解答。不過朱棣的經歷,在歷史上確有離奇巧遇之處:一○四五年坦麥能︵Tamerlane︶正準備侵犯我國,但卻在舉兵前夕逝世。中國的幸運君主因之避免了與世間最偉大的軍事領袖之一周旋;西歐之海上威權,則待到朱棣艦隊耀武於南海縱橫無敵之後,又經過若干年才開始出現;他之攻安南併交趾所留下來的不利後果,不在他生前暴露出來,卻遺患他的子孫。為什麼這些事在時間上如此巧合?我們不能置答。可是在已經發生的情事內,我們倒可以提出若干解釋:即朱棣之作為已超過他可以支付的能力,他的帝國接受了極度的負擔,已近乎破裂點,他的繼承人必須全面的緊縮,才能避免朝代之淪亡。

  在此關頭需要特別提出的則是,朱棣的徵斂只能因循他父親的規劃,得自農村經濟。而農村經濟既缺乏省區間的聯繫,又無各行業間的經營,於是籌措的辦法,要不是直接科斂,就是引用足以產生反效果的手段,有如將朱元璋辛苦存積的貯藏抽用,加緊添發紙幣,再不然就是平面的向下層加壓力,勤派額外捐輸,增添不給酬的工役。朱棣為人機警而有城府,也帶著幾分魅力,他經常在身邊役使著一群文學之士,他們將他的年鑑和施政的號令一再修飾,也算寫得令人動聽,只是皇帝的苛政既已施用廣泛,已不能全部掩飾了。例如各地的方志即提及國都北移,多種賦稅之附加,平空的派上了八百哩的腳費;工部的報告提及,工匠原應服不給酬的工役,每人每年只三十天,而修建北京時,卻有整年不返情事;一個知府因反對額外科徵,被置放在一輛檻車之上押解赴京,由皇帝親自審訊;戶部尚書︵財政部長︶夏元吉任官二十年,只因為反對漠北用兵,被朱棣監禁三年,直到皇帝去世才重獲自由。

  現存的資料證實,鄭和準備航海時有權向沿海地區直接徵用人力與物資。這艦隊之出動雖也有商人蔘加,可是其被抨擊,仍是由於其缺乏利潤。鄭和最大船舶有甲板四層,內有家屬用之船艙及公用廳房,有些船艙內設衣櫃,亦有私人廁所,使用者持有鑰匙。隨行家屬包括婦女及孩童。雖有商人夾雜其間,他們並非個別出資經商。海船的往返,找不到一種不可缺少的商品作大規模的載運,因之其勞師動眾,更為人指摘。這些船舶所載出口商品為綢緞、銅錢、瓷器和樟腦,回程的入口商品有香料、珍寶、刀剪、油膏、藥料及奇禽異獸,此類物品可以增加宮庭生活之色彩,卻不適用於大眾化市場。即使胡椒與蘇木被政府使用當作文武官員薪俸的一部分,其價格仍不值得建造和維持如此巨大艦隊。鄭和所率領的軍隊雖在海陸戰役裡獲勝,可是一次戰役也可能死傷數千。另外南京之龍江船廠曾造大小船隻數千,所有的人力和物料全係向民間徵用,此更招民怨。


  ︻明宣宗朱瞻基︼

  當朱棣於一四二四年逝世時,皇位由太子朱高熾襲承。不到一年,後者也相繼駕崩,接位者為第五個皇帝朱瞻基,當日不過二十六歲,他曾受極好的儒家教育,御前也有好顧問,在個人講,朱瞻基不乏對國事判斷的能力,在明朝皇帝之中可算難得。他的藝術天才與宋朝皇帝趙佶相比,尚可能較趙佶為優。今日他的作品可見於美國麻省劍橋的福格博物館︵Fogg Museum︶、堪薩斯城的勒爾生美術館︵Nelson Gallery of Art︶和紐約之大都會美術博物館等處。朱瞻基與宋朝優柔寡斷的君主不同,要是事勢需要的話,他既可以極端的強硬,也可能極具決心。

  他登極不久,北方邊境的情形已相當的和緩,原因乃蒙古人分作東西兩支忙於內釁,已無暇問鼎中原。而困難的問題來自南方:朱棣之征安南,至此用兵將近二十年,休戰之日尚不可期,中國的資源與人力好像投入一個無底洞裡。朱瞻基登極時越南人又以游擊戰術大敗明軍,新皇帝派遣他手下能將帶著援軍前往,而戰局只有更惡化,援軍司令只能與越南人談判,讓中國文官和殘餘部隊撤回明境,而他在公元一四二七年回國即被拘押而判死刑。

  國內全面叛變情形尚未展開,可是徵象已相當的明顯,長江三角洲為全帝國最富庶的地區,看來也最是當日危機四伏的地區。此中尚牽涉到一段法律上的問題,因為南宋強迫購買這地區內的民田,迄至朝代覆亡,所應付之價款並未付清,元朝有據之為公田,且更擴大了這地產的範圍。朱元璋創建明朝時,同樣的規避了法律與主權上的糾紛,他只稱此間人民在他登極之前曾支持過一個和他作對的地方首領,因之他以戰勝者的地位沒收了全部有問題的產業。可是他也未設局司掌管這帶田地,所謂租金也混同在一般土地稅之內,而在久歷滄桑之後,地形也有了變化,人民田產分割的買賣因之含糊不清。及至此時,問題已不在產業的主權,而是管業人每年向政府所付費用,稱為田租也好,稱為土地稅也好,超過其他各處納稅人所付遠甚,使很多小自耕農無法支應。朱棣的額外徵收更增加了問題的複雜性。

  在朱棣最後幾年內,此地區的稅收,已開始累欠。中國人民的欠稅一般有傳染性,很多納稅人看到鄰居不付稅也依著照辦,他們也知道如果欠稅的人多,衙門別無他法,只有將一部豁免,於是無論有力攤付與否,他們都同樣的拖欠。公元一四三○年蘇州府一府即欠稅達八百萬石,是為此地三年應繳的額數。所以朱瞻基登極之日,並沒有繼承到一個舒適的皇位。

  安南的問題與長江三角洲欠稅的問題一時俱至,年輕的皇帝不得不採取果斷的行動:他提議從安南撤退,立時使朝廷意見分裂,因為這地區名義上已構成中國之一行省達二十年,當然是全帝國之信用和威望所攸關,所以朱瞻基不得不利用本人權勢去堵住主戰派之嘴。當全部撤退付諸實施時,他也赦免了已判死刑的司令官。對付長江三角洲的問題,他則任命周忱為當地巡撫,此人無官僚習氣,而勤於任事,茲後他任巡撫達二十年,遠超過朱瞻基的在位期間。他的辦法是將減稅的方案不彰明昭著的施行,因之避免了向時下壓力屈服的窘困。他也經常巡視各鄉村,與農民展開對話,調查收稅納稅之程序,研究拖欠付稅的遠近原因,同時將過程中各項罅隙填實,將零星的錯誤糾正。關於貨幣問題,皇帝接受了戶部尚書的建議,此人即是祖父朱棣囚禁了三年的夏元吉,其建議新闢一些商業稅,所收全用紙幣,以和緩通貨膨脹。朱瞻基並未全部停止鄭和的航行,但減少了舉行的次數,他御宇十年之內只批准了一次。此外,他也延緩了無數的建築事業。

  他的政策全站在消極方面,因之不能擴大帝國的威權,也不能增加其聲望。假使沒有採用這些更正的步驟,以後的結局如何殊難斷言,可是從需要撤退和緊縮的程度看來,我們至少可以說,如果環境的開展與事實上的情形稍有差異,朱棣在歷史上的聲名很可能和隋朝的第二個皇帝楊廣等量齊觀。


  ︻縉紳成為社會的中堅︼

  當朱瞻基在公元一四三五年去世時,大明帝國已不復可能由上端隨意的操縱把持。中國的朝代以一種權利的架構築放在一個大規模的社會基礎之上︵縱使我們並不把經濟因素介入︶,所以它不能隨意創造,或隨意的顛覆去適用於短時間的目的,即使根本上的改組也不能避免某種程度的暴力出現。當朱元璋主持國政時,當日的社會尚在一種游動狀態,可以由他以勤苦節儉的情調組織擺佈。他的農村政策,主要仍是地方自治,盡量的避免干涉,所以其精神為簡單節儉。他的文官組織充其量也不過八千人,薪給之低,即依中國的標準看來,也算特殊,因為朱元璋自己以農民而為天子,在他的心目中,官僚之為人民公僕,就必定要照字義上成為公僕。在類似情形之下所有稱為﹁吏﹂者,也另成一系統,尚且是官僚組織之下層。多數的吏員係奉召服務,一般不給酬,如果他們有薪給的話,最多亦不過維持家室的食米而已。

  這時候每一個村莊沿照朝廷的指示制定它的﹁鄉約﹂。又構築﹁申明亭﹂和﹁旌善亭﹂各一座,村民之有善行及劣跡者,其姓名由父老查明公布。此外,村民因為遺傳、婚姻、財產交割,及毆鬥而發生糾紛者,也由父老在這兩座建築物前評判分解。

  每當農曆正月及十月,一年兩次,各地方主貸﹁鄉飲﹂,所有的人戶都要參加。在分配飲食之前,有唱禮、演講,宣布朝廷法令和批評鄉民不守規則行為之各種節目,如果有劣行的鄉民規避被指責的程序,則由全體與會者指摘其為﹁頑民﹂,按情節可呈明政府,充軍邊疆。這樣一來,所有地方政府按部就班的職責都已經在鄉村中實施兌現,於是官僚即可以在城垣內執行他們的任務。在朱元璋的時代,所有官僚除非特准,否則不許下鄉,如有擅自下鄉的,可以以﹁擾民﹂論罪,判處死刑。

  經過七十年之後,以上各種法制規章大致已被時代淘汰而不復生效。文官組織已經一再擴大,其員額超過當日二倍而成長至三倍。一般官僚生活舒適,即使名義上的薪給如舊,他們已有各項半合法的額外收入。當初的一萬四千三百四十一殷實的戶口此時已無人提及。他們已被﹁縉紳﹂階級替代,西方的學者照英國習俗稱之為gentry。這縉紳階級包括所有文職官員和他們家庭中的成員,並及於監生貢生和捐資納監的人物,他們由政府准予﹁冠帶榮身﹂,人數遠較朝代草創期間為多,可是最多時仍不及全國人口百分之二。並且也只在朝代末年,土地已有相當的集中,捐資納監的氾濫,才有這程度。切實的數字無法獲得,只是我翻閱過一大堆各地方志、傳記、官方文件等等,約略估計可能有二十五萬戶各擁有田地在二百畝︵約強於三十英畝︶至二千五百畝︵稍強於四百英畝︶之間,而且下端的戶數遠較上端的為多,超過以上資產之戶數則極稀少。

  這縉紳階級要不是與文官集團通聲氣,即是當中的成員,所以他們是全國中等地主和大地主,既為朝廷的執事人物也是鄉村間的地方領袖,因之構成了高層機構和低層機構間的聯繫。他們公認,良好之政府植基於保持傳統的社會價值,並且這一個優秀分子集團的成員又因為社會之向上及向下的流動性不時更換。一般因為科學考試的成敗,影響到一家一室之興衰,如此也替這集團覓得新人物而淘汰舊戶室。明朝之後又繼之以清朝,這種組織及其功能在中國近代史裡發揮而為一種穩定局面之因素。可是積習所至,也在二十世紀的中國需要改造社會時,成為一種切實的障礙。


  ︻明代歷史的特性︼

  官僚階級既將他們心目中的政府當作一種文化上的凝聚力作用,其目光又離不開小自耕農用精密耕作的方式去維持生計,自是不能欣賞現代經濟的蓬勃力量。後者從不平衡的情形而產生動力,而中國的官僚與縉紳階級則預先製造一種平衡的局面,使各地區勉強的湊合一致,因此他們背世界的潮流而行,與宋朝變法的人士立場相左,而整個的表現內向。

  明朝的稅收制度也是一大阻礙力量。簡單說來,明朝的第一個皇帝不顧世界潮流,製造出來的一種財政體系,過於簡陋;第三個皇帝又不顧其設計之目的,只拉過來將之濫用,第五個皇帝採收縮退後政策,使之不致全面崩潰。可是演變至此,要想改造這制度的機會業已一去而不復返,如果要構成經濟上更為有效的組織,則必須採用一種不同的會計制度,如是則整個文官集團都要重新訓練,更用不著說要組織銀行培養帶服務性質的事業了。可是事實上,這時候明朝政府手中所掌握到貨幣工具,即令維持現狀,仍屬牽強。雖有朱瞻基和夏元吉的方案,紙幣還是因為印刷過多,逐漸被人拒絕使用。這弊病還要追究到元朝上面去,自先朝濫發紙幣,即忽略了製造銀錢,這五銖錢是中國傳統上民間交易下至鄉村的媒介,及至白銀大量輸入於中國,民間即用碎銀作為交換工具,流通既久,明政府不僅無法禁止私人交易之用銀,連它自己的財政單位也逐漸的以銀為本位,於是政府對貨幣整個的失控,既不知道使用貨幣的數量,更談不上接濟操縱其流通了。

  明政府與自然經濟的力量分離,是它行政上的特色之一。其衙門機關既缺乏在業務上增加活動範圍的力量,也只好強調儒教的意識形態,而且其施用政治上的威權也愈來愈過火了。在許多情形之下,這政治威權帶著負性格,而甚至影響到皇帝之使用特權。皇帝可以處罰任何官僚或一群的官僚,可是他極難提拔一個親信或者令之任要職,他可以在現行法令之中批准例外情事,可是他沒有權力推行新法影響到全國。如果在皇帝的龍椅上宣布御旨,要不是一種儀禮上之做作,即是追認某項既成事實。

  這可不是說明朝的歷史讀來只是乾燥無味,相反的,這相持不下的局面內產生無數的縱橫曲折,包括了各種陰謀巧計。只是讀者如不具備若干基本知識,則可能在這各種花樣之中迷惑,也不能分辨何者為重要,何者不重要,何者為離奇古怪的矯情造作,何者為真精神好漢性格。讀者不要忘記當本世紀六十年代文化大革命在人民共和國興起時,明代史即曾被用作一種武器,為宣傳專家拋擲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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